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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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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干支纪年为己未羊年
- 历史大事
- 渤海王大祚荣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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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渤海王大祚荣卒
719年历史大事
葱岭西俱密等国为大食所侵,上表乞援
开元三年(七一五)张孝嵩救拔汗那王,威震西域。开元七年(七一九)二月,俱密王那罗延(国在吐火罗即汉大夏东北,唐至拔州都督府)、康王乌勒加(康即汉康居国,在米国西北,唐设康居都督府)、安王笃萨波提(安即唐安息州,今中亚布哈拉)皆上表言为大食所侵掠,乞唐救援。康国表文称与大食争战已三十五年,六年以来,以众寡悬殊,力不能敌。献好马一,波斯骆驼一,乞望援助。俱密王且表请“处分大食”。安国要求同。
王毛仲善养马,有功
王毛仲本玄宗在藩邸时之养马奴,系高丽人。有诛太平公主功。开元七年(七一九)三月,以左武卫大将军、检校内外闲厩使、苑内营田使行太仆卿。毛仲严察有干力,万骑功臣、闲厩官吏皆惮之。苑内所收常丰溢,玄宗以毛仲为能,故有宠。虽有外第,常居闲厩内宅,玄宗或时不见,辄悄然若有所失。宦官杨思勖、高力士皆畏避之,为来日怙宠杀身张本。
渤海王大祚荣卒
大祚荣建勃海国事,见先天二年(七一三)该条。祚荣于开元七年(七一九)三月卒,六月,玄宗遣左监门率吴思谦摄鸿胪卿,充使吊祭。命其子大(姓)武艺(名)袭位。
父母丧服制仍从古礼
按照《礼记·丧服》:父在而母丧,子女只能为母服丧—年。(男尊女卑)武后时规定,不论父在否,子女为母服丧与为父服丧同,都是服齐衰三年。(男女平等)韦后时仍同武后规定。开元七年(七一九)闰七月右补阙卢履冰上言,请复古礼之旧,玄宗下其议让群臣讨论,左散骑常侍褚无量以履冰议为是,八月敕:“自今五服并依《丧服·传》文。”(仍从男尊女卑)然士大夫议论犹不息,行之各从其意。
宁王谏勿以弃食杀人
宋王成器(玄宗长兄)于开元四年改名宪,于七年(七一九)九月改封宁王(其他诸王均改名易封)。玄宗有一次从复道中见复道外一卫士食毕,弃其余于洞中,怒,欲杖杀之。左右莫敢谏,独宁王从容言曰:“陛下从复道中窥人(由京城“东内”到“南内”,建有夹城复道,由内可以窥外,在外不能窥内。见开元二年“始作兴庆宫、花萼楼”条)过失而杀之,臣恐人人不自安。况且陛下恶弃食物于地,是由于食物可以养人;现在竟因一点剩余食物而杀人,岂不是把养人和杀人搞颠倒了吗?”玄宗大悟,跳起来说:“如果没有哥哥,我几乎是乱杀人了。”立命释放卫士。这天,玄宗与兄弟们饮宴极欢,自解红玉带,并所乘马赠给宪王。
宋璟用人不私亲贵
开元七年(七一九)十一月,玄宗因岐山令(六品)王仁琛是藩邸故吏,所以墨敕(皇帝亲自手书)令宰相与五品官。宋璟奏曰:“仁琛由于旧恩,已经越级提拔;现在如果再升,就显得过分突出。何况他又是后族(仁琛是王仁皎族弟,仁皎是皇后父),要顾及舆论。请将仁琛履历交付吏部,如果不违常格,才能予以照顾。”玄宗只好同意。一次,宁王宪奏请给予候选人薛嗣先一个小官,玄宗批交中书门下办理。宋璟奏称“嗣先已经两选斋郎(斋郎是吏不是官。须经六选才取得授(最低)官资格),虽无明显授官资格,但因系懿亲(宁王亲戚),可以稍微从宽。请转交吏部处理,中书门下不能出面。”另有候选人宋元超向吏部声称自己是宰相宋璟的叔父,希望优先照顾。璟闻之,立即通知吏部:“元超确是璟的同高祖叔父,常住洛阳,不能参见。璟既不应因官高而隐瞒叔侄关系,又不愿因私而害公。如果他不曾说出这层关系,自可按候选常规处理;但既然打出璟的旗号,那就必须矫枉,不怕过正。请注销他的候选资格。”
册立苏禄为忠顺可汗
开元三年(715)授突骑施苏禄为左羽林大将军,兼金方道经略大使苏禄阴持两端,既与大食、吐蕃联盟结好,共攻唐四镇,又于唐职贡不绝。六年,唐封之为顺国公。七年(七一九)十月,又册立为忠顺可汗。自后每年遣使朝献。
置剑南节度使
开元七年(七一九)始置剑南节度使,领益、彭等二十五州。
高僧慧日归国
慧日,东莱辛氏子,慕义净远游,于则天时泛舟南海,经师子洲至天竺。礼谒圣迹,寻求梵本,遍问天竺三藏学者,所说皆赞净土。慧日经行七十余国,往返十有八年。开元七年(七一九)返抵长安,献佛像及梵荚。玄宗召见,赐号慈愍三藏。后住洛阳罔极寺,修净土宗,著有《念佛往生净土集》,力斥禅宗。
摩尼法师入唐
相传开元七年(七一九),吐火罗国命解天文大慕阇来唐,请置一法堂,依本教供养。《景教碑考》谓此即是摩尼。
宋庆礼卒
庆礼,永平人。以习识边事,拜河南、北营田使。屯田八十余所,不久,渔阳、淄、青居民蕃集,仓廪充盈。开元七年(七一九)卒。
倪若水卒
若水字子泉,藁城人。举进士,累官尚书右丞,出为汴州刺史。政尚清静,力主风化。玄宗遣使捕珍禽异兽于南方,若水谏止之。征拜户部侍郎、复拜右丞卒。
薛登卒
登,义兴人。通贯文史,善议论。天授中为左补阙,上疏皆切直。景云中为御史大夫,僧慧范恃太平公主势,夺民邸肆,登劾奏,反为所构,出为岐州刺史。开元初为太子宾客,坐子弟累归里,开元七年(七一九)卒。著《四时记》。
719年《资治通鉴》记载
玄宗至道大圣大明孝皇帝上之下开元七年(己未,公元七一九年)
春,二月,俱密王那罗延、康王乌勒伽、安王笃萨波提皆上表言为大食所侵掠,乞兵救援。
敕太府及府县出粟十万石粜之,以敛人间恶钱,送少府销毁。
三月,乙卯,以左武卫大将军、检校内外闲厩使、苑内营田使王毛仲行太仆卿。毛仲严察有干力,万骑功臣、闲厩官吏皆惮之,苑内所收常丰溢。上以为能,故有宠。虽有外第,常居闲厩侧内宅,上或时不见,则悄然若有所失;宦官杨思勖、高力士皆畏避之。
渤海王大祚荣卒;丙辰,命其子武艺袭位。
夏,四月,壬午,开府仪同三司祁公王仁皎薨。其子驸马都尉守一请用窦孝谌例,筑坟高五丈一尺;上许之。宋璟、苏颋固争,以为:“准令,一品坟高一丈九尺,其陪陵者高出三丈而已。窦太尉坟,议者颇讥其高大,当时无人极言其失,岂可今日复踵而为之!昔太宗嫁女,资送过于长公主。魏征进谏,太宗既用其言,文德皇后亦赏之。岂若韦庶人崇其父坟,号曰酆陵,以自速其祸乎!夫以后父之尊,欲高大其坟,何足为难!而臣等再三进言者,盖欲成中宫之美耳。况今日所为,当传无穷,永以为法,可不慎乎!”上悦曰:“朕每欲正身率下,况于妻子,何敢私之!然此乃人所难言,卿能固守典礼,以成朕美,垂法将来,诚所望也。”赐璟、颋帛四百匹。
五月,乙丑朔,日有食之。上素服以俟变,彻乐减膳,命中书、门下察系囚,赈饥乏,劝农功。辛卯,宋璟等奏曰:“陛下勤恤人隐,此诚苍生之福。然臣闻日食修德,月食修刑;亲君子,远小人,绝女谒,除谗慝,所谓修德也。君子耻言浮于行,苟推至诚以行之,不必数下制书也。”
六月,戊辰,吐蕃复遣使请上亲署誓文;上不许,曰:“昔岁誓约已定,苟信不由衷,亟誓何益!”
秋,闰七月,右补阙卢履冰上言:“礼,父在为母服周年,则天皇后改服齐衰三年,请复其旧。”上下其议。左散骑常侍褚无量以履冰议为是;诸人争论,连年不决。八月,辛卯,敕自今五服并依《丧服传》文,然士大夫议论犹不息,行之各从其意。无量叹曰:“圣人岂不知母恩之厚乎?厌降之礼,所以明尊卑、异戎狄也。俗情肤浅,不知圣人之心,一紊其制,谁能正之!”
九月,甲寅,徙宋王宪为宁王。上尝从复道中见卫士食毕,弃馀食于窦中,怒,欲杖杀之;左右莫敢言。宪从容谏曰:“陛下从复道中窥人过失而杀之,臣恐人人不自安。且陛下恶弃食于地者,为食可以养人也;今以馀食杀人,无乃失其本乎!”上大悟,蹶然起曰:“微兄,几至滥刑。”遽释卫士。是日,上宴饮极欢,自解红玉带,并所乘马以赐宪。
冬,十月,辛卯,上幸骊山温汤;癸卯,还宫。
壬子,册拜突骑施苏禄为忠顺可汗。
十一月,壬申,契丹王李娑固与公主入朝。
上以岐山令王仁琛,籓邸故吏,墨敕令与五品官。宋璟奏:“故旧恩私,则有大例,除官资历,非无公道。仁琛向缘旧恩,已获优改,今若再蒙超奖,遂于诸人不类;又是后族,须杜舆言。乞下吏部检勘,苟无负犯,于格应留,请依资稍优注拟。”从之。
选人宋元超于吏部自言侍中璟之叔父,冀得优假。璟闻之,牒吏部云:“元超,璟之三从叔,常在洛城,不多参见。既不敢缘尊辄隐,又不愿以私害公。向者无言,自依大例,既有声听,事须矫枉;请放。”宁王宪奏选人薛嗣先请授微官,事下中书、门下。璟奏:“嗣先两选斋郎,虽非灼然应留,以懿亲之故,固应微假官资。在景龙中,常有墨敕处分,谓之斜封。自大明临御,兹事杜绝,行一赏,命一官,必是缘功与才,皆历中书、门下。至公之道,唯圣能行。嗣先幸预姻戚,不为屈法,许臣等商量,望付吏部知,不出正敕。”从之。
先是,朝集使往往赍货入京师,及春将还,多迁官;宋璟奏一切勒还,以革其弊。
是岁,置剑南节度使,领益、彭等二十五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