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清朝皇帝雍正搞的一系列的改革其实也还是挺多的,当然了改革有的时候还真的是好事了,其实话说雍正皇帝进行了一次叫“火耗归公”改革了,那么这个改革有什么意义呢?火耗归公改革是怎么样的一个改革呢?下面就跟随小编来分析揭秘看看吧!
提到雍正皇帝的耗羡归公,就必须提到火耗和养廉银。明朝是中国官员工资最低的时代。一个知县一个月的收入只有7石白米,而且还不是足额发放。县官连自己和家人都难以养活,何况三班衙役。于是,县官们只能在收粮的时候淋尖踢斛,用踢下来的粮食填补亏空。
明朝到了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提出了一条鞭法改革。百姓缴税统一折算成银两。一条鞭法将原来的实物税改成了货币税,官员们没有了淋尖踢斛,却又想出了另一个办法,这就是火耗。所谓火耗即是在将银两熔铸的过程中,蒸发消耗的部分。这部分其实也就是百分之二到百分之三的样子。但官员们为了多要,一般把这部分加到百分之七,最狠的加到了百分之二十。
这样一来老百姓就对一条鞭法怨声载道,称之为“残民一条鞭”,到天启年间一条鞭法就执行不下去了。清朝建立后,沿用了明朝的政治制度,同样给官员以低薪。一个知县一年就45两银子的俸禄。由于物产的极大丰富,又开始了货币赋税的征收。同样的,火耗的问题又随之而来。两江地区的火耗又追加到了百分之十五到二十之间。
起初朝廷对于火耗的问题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官员薪水太低,不靠火耗跟本过不出来,与其让他们去贪污受贿,还不如让他有点灰色收入。因此,在清朝,地方官通常就靠火耗过活,而京官通常就靠地方官的孝敬过活。清朝对孝敬也没有过多干涉,下级官员给上级官员要送礼,地方官给京官要送礼,夏天有冰敬,冬天有炭敬,外加三节两寿。
所以,雍正皇帝知道长期这么下去,老百姓会受不了的。于是,雍正皇帝让地方官报他们一年的灰色收入和支出。江西巡抚年羹希就上奏道:一省巡抚一年不吃不喝的开销就要上万两银子。雍正皇帝明白了官员们的苦衷,开启了一项制度,即养廉银制度,总督一年1万两至1万5000两,巡抚一年8000-10000两,以此类推。
但是,既然朝廷给你们发了养廉银了,你们就不能再盘剥火耗了,于是,所有的火耗按照一定的比例征收,征收所得全部上交朝廷,这就是耗羡归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