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东林党其实小编不太了解,但是感觉这个什么党的好像十分的可怕,并不是什么好玩意了,其实他们就是明末的江南集团的士大夫官僚集团了,所有其实还真的是挺坏的,那么最近很多人都在说一件事情,那就是东林党不收商税,那么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哦?下面我们不妨就着这个事情一起来分析揭秘看看吧!
近一两年,关于大明东林党不收商税这个问题,可以说一直是一个比较热门的话题,但是你说为啥不收,很多人张口就来一个东林党自私自利,不爱国。在深究,很多人也就说不出个所以然了。
事实上,很多人是嘴里说着什么不受商税怎样怎样的,却压根不了解明代的商税制度。确切来说,明朝不是不收商税,而是自己定的商税太坑。事实上明代朝贡贸易制度崩溃之后,商品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的时期,相应的,商业税收也就成了国家总收入中的一个重要份额。在何本方的《明代榷关浅析》中,详细介绍了明代商业税收在各朝中的比重。单说内地关税(钞关),就从弘治十五年(1502年)的占额3%涨到了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的10%。后来因为朝廷大兴土木、皇室奢靡、辽东战事开启,商税中的钞关岁入在天启五年(1625年)到达了480多万两,是万历二十五年407500两的近12倍,由此可以看到商税在国家财政中的重要地位。
明朝对于商业税征收的部门,可以说是衙门林立,有税课司、竹木抽分局、钞关等(这是几个最重要的)。税课司,隶属于户部,职责是制定各类商品的纳税细则并收取商税;竹木抽分局,是从商人的木货中抽取若干实物供应朝廷的土木工程,到明朝中期,这种实物抽取逐渐变成了等值货币的征收;钞关,出现于明朝中期,因为明初纸币泛滥导致纸币大幅贬值,为了缓解国家财政危机,朝廷采取措施疏通钞法,其中一个方法就是强收宝钞来加快宝钞流通,故而在各地官道设立税口,类似于现代的高速公路收费,只不过收的更多。除了政府的专门税收部门,明代的宦官在得势之后也会染指商税。从中央会有内监被派到各地的税课司去搞监察,因为明代文人的地位大多数时间是不如内廷宦官高的,因此各地出于讨好的目的,就会让宦官拿些分红,久而久之,也就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了。到了万历二十四年以后,明神宗强加矿税,给大明各地的百姓带来了沉重的负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江南地区出现市人阶级的暴动,专门反抗万历的矿税政策,这伙人中的精英,自觉地在东林书院总成一个政治团体,一起论政议政,这就是后来的东林党。
关于税率,明初规定三十税一,针对一种货物,实际操作起来却是还要加收运输费、货税、门摊税,所以事实上三税一相加,就是十税一,也是不低了,毕竟在古代的农业帝国中,商业税无论如何也是占不到主流的位置的,即使是商品经济最为发达的宋代,商税也只是占国家总税收的30%不到(什么70%、90%的过分了,你就是工业时代这个比例都很夸张,不切实际),而大明仅是关税就已经占了总税额的10%(万历年间),可以说比例其实很大。但为啥总感觉收不到钱呢?那就要说说明代的税制了。
明代商业征税,第一个是申报制,政府规定,商贾要向税务机构登记所有的货物数目和名称。坐贾申请占籍时,必须向当地的官府或税课局自报所货所业。行商持货出发前,也要在当地申办填写路引时必须将其资本、货物等“明于引间”,途经水陆关卡,在钞关设置前须在广济、长淮等关填写商船物货,并送税课司征税;建立钞关后须填写船单,船单中须开列船户籍贯、姓名,货物名称、数量、起止地点以及船只式样、梁头尺寸和该纳钞银若干等。船户报单后,钞关据报单征税并放行。行商住店时,必须在店历上填清经销货物名称,牙店主人及船埠头还要对过关的报单进行核查并上报,税课司局照报单所填商品数量、品种,与本部门纳税登记互为参照确定税银。客商交税后,商人持司局开出税票才能进人市场进行交易。
第二个是时估制,各种商品皆估价收取,并强化由官商合作估定商品价值进行征税。但在明中期之后,各级政府对商贾实行重征政策,税种税目剧增,这种以官商合作对商品估价再征税的做法已不合时宜,加之朝廷在招商买办大宗物料的会估制名存实亡。因此,税前的时估制终被弃置而消亡。
第三个是定额制,但是官员利用这个名目,经常中饱私囊,所以嘉靖四十一年,朝廷公开向商人征收余正银(超出定额的部分),并废除了此前的定额,改为量情而定的常额。
第四是起条预税制,目的是防止商人逃税,所以提前收税。但总有官员眼红商人的利润,所以经常事后加收,这一项在嘉靖十年后被明目禁止,强调不许加收。
第五是监察稽考制,这是对纳税人和收税机构的监督机制。但是随着吏治腐败,监察机构也和各地官员狼狈为奸,然后加速了税法的破坏。
综上而言,明代的商业税收可以归结成三个字——流转税,所谓流转税就是指以纳税人商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流转额或者数量以及非商品交易的营业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收。这就给了官吏很多放大贪污的机会,也就是说明代不是不收商税,而是这些商业税很大一部分都被各地官员吃肚子里了。
那么回到问题,东林党没有收商业税吗?答案自然是收了。东林党废除的,是万历时期的矿税、辽饷。因为他们的联盟,其实是城市中产阶级和反专治中等阶级,里面就是开明民间地主和富商豪贾。在经济改革方面,他们主张限定税收额度(因为政府太能压榨百姓了),要求乡村和城市平均税量,以缓解城市压力。他们认为应该大力兴修水利,开垦荒田,抑制皇庄扩大。事实上在天启元年到天启四年,大明的困境相对缓和,正是东林党根据中小层地主的要求实施改革的结果,然而魏忠贤的成功上位,把这一切都给中断了。这之后,朝中不但党争更为激烈,官员的腐败情况也是烂到了极点。等到崇祯朝,东林党并没有得到主要话语权,在东南地区的东林成员依旧用老办法反对政府内阁大官僚的专政,中央的东林也在忙于和皇帝还有首辅周旋,整个崇祯十七年,几乎没人提出过什么有效的政治性建议,大家都在忙于权利斗争。而那部分被讹传抹杀的商业税,其实也只是和以前一样,大多被官员贪污。
不过说到大明财政枯竭的原因,东林崇祯朝的不作为和官员的贪污其实都不能算上大问题,因为真正遏制了大明财政的就是那个谁也不敢下手藩王皇庄,大明的藩王如同蛀虫一般,蛀空了这个帝国的血肉,却没有给予过一丝力量,所以明亡在何处,朱家人自己败坏的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