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没有听说过这句话,但是却是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一种情况,那就是“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也就是说,人只要活到了六十岁,如果没死,那也得活埋掉。这一听简直是丧心病狂,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历史上什么朝代有这种情况,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丧葬习俗?这到底是谁制定出来的,有什么历史背景?
“人到六十,不死就活埋”,也就是花甲墓,是真实存在的,传说这种风俗叫“瓦罐坟”,也有叫“窑罐坟”“蛮子坟”。初始时间和地方已不可考,有说是远古游牧时期为了提高部落移动速度和提高战斗能力,从而遗弃老人的风俗。也有考古资料显示这种墓穴多见于宋元时期。
有传说认为花甲墓发生在秦代,因为这种残酷的做法与秦始皇的暴政能够相联系,故事大概是秦始皇颁布律令,老人到了“六十岁要活埋”,如果家人不遵从就要杀头,有一个孝子,因不忍心将父亲活埋,冒死藏父,后来西藩特使来到中国,给秦始皇出了几个难题,朝廷没人答的出来,秦始皇就发布奖赏令,孝子在父亲的帮忙下,智斗西藩特使,从而使秦始皇撤销了“六十岁活埋”律令。然而这个传说应该是不切实际,孔孟之道在春秋战国时期虽然没有独尊,但孝道文化的发展颇有影响,老人在那时候应该不存在被弃养的说法,再说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也不至于让秦始皇颁布这条律令。
关于瓦罐坟的说法,是指将年满60岁的老人安置在坟中,起初是敞开着口子,每天送一次饭给老人,并在坟口加上一块砖,直到墓顶合拢,瓦罐坟的本义是生基坟、活人坟,并不是因为出土的殉葬品常见瓦罐,瓦罐坟的起源,无从考证是在西南还是中原。据《遵义府志》记载,这种风俗传自古时候,屡禁不止,在山上随处可见,每逢遇到大雨,这种坟就会露出地面。
花甲墓作为一种特殊的存在,是真实性的,在中国发现的传说文本有70余例,涉及的民族有汉族、苗族、土家族,涉及的区域有湖北、陕西、河北、山西、山东。在不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叫法,如在山西晋中昔阳县叫“生藏墓”,山西部分农村叫“砖打墓”,鄂西北叫“自死窑”,山东胶东半岛叫“丘子坟”或“模子坟”。最广泛的叫法是“活人墓”。
从花甲墓的各种传说来看,弃老、弃病,在生产力极不发达的原始社会,曾经是一种制度化的习俗,在茹毛饮血的时代,抛弃老弱是为了种族的存活、延续的一种需要,然而这种陋习在后世出现真的让人有点不寒而栗。从已发掘的古墓文物来看,花甲墓的事情应该是发生在蒙古人统治的元代。
1974年,莱州市东宋村的一座“模子坟”中出土了两件元代的青花玉壶春瓶。在山西岚县出土的花甲墓,墓志铭上记载:此葬始造于大元大德三年,后重葬于明万历四十三年。在中国历史上,蒙古人所建的元朝统治了中国近百年时间,汉人作为四等公民长期忍受着蒙古人的欺压统治,汉族的文化也受到了摧残。在蒙古人建立政权的初期,频繁的战争使社会生产力遭到了极大破坏,不少繁华之地成为了一片荒芜,建立在血腥屠杀基础上的元朝,使得人口巨减,好多地方都成了人烟断绝的无人之地。在这种情况下,元朝的统治者急需稳定的社会生产力,以此为他们创造价值,积聚财富,作为驱口的汉人,就成了他们随意役使的工具。
很显然,到了60岁的花甲老人,对元朝的统治者来说已经丧失了创造财富的的能力,这很可能就成为元初统治者为减少开支的一条强制性政策出台的初始原因。可以想象的是,绝大部分被蒙古人统治的中原地带的百姓都开始执行了这一政策。于是,汉民族有了这种不得不执行,在无法违背和改变的情况下,只好尽力变通去做好孝道文化的墓葬制式。在历经多代沿袭后,花甲墓成了老人晚年最终的凄凉居所,再后来这种做法逐渐演变为一种民间的习俗,在少部分地区流行。
由于元代有了记述国史的蒙古文字,加上忽必烈对八思巴蒙古文的不断改良,汉文失去了其应有的地位,作为蒙古国史的唯一记载《托卜赤颜》,在明代原文竟然亡佚,残余的部分内容因为硬译文体也显的文理不通,于是,在正史中就找不到对花甲墓的任何记载。
遗弃或杀死老人的风俗是世界各民族普遍存在过的现象,事实的真相往往很残酷,在生产力和物资生活条件落后的地方,“花甲墓”是人类无奈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