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欧洲的历史上,很多国家都层拥有过女王。就比如说英国的伊丽莎白女王、维多利亚女王;奥地利的玛丽娅·特蕾莎女王;俄国的叶卡捷琳娜女王;西班牙的伊莎贝拉;瑞典的克里斯蒂娜等等,很多国家都出现过女王的身影。然而唯独一度在欧洲占有重要地位的法国却一直没有女王,那么这是为什么呢?
事情得从法国卡佩王朝说起。
活跃了将近三百年的法国卡佩王朝,在1328年遭遇家族香火危机。
先是1316年,法王路易十世突然驾崩,膝下无儿,只有一名六岁的幼女安娜。在贵族是否让安娜公主即位的犹豫不决间,路易十世的弟弟,来自卢万瓦卢的菲利普代为摄政,很快又于1317年由摄政正式登位为菲利普五世;
五年后菲利普五世追随哥哥而去,他的直系继承人里同样没有男性,于是菲利普的弟弟继续出场,于1322年加冕为查理四世;
好巧不巧的是,仅仅过了六年,也就是1328年,查理也追随哥哥们的脚步而去,同样的一幕第三次上演——查理四世留下的儿女中只有一个躺在摇篮里啃手指的女婴。
在1314-1328的短短十四年里,王位接连在三位兄弟而非父子间传递,这对于卡配王朝来说前所未有。更不用说这一次的王位继承局面更为严峻:查理四世之后再无王弟,直系的男嗣已绝,支系的王位竞争者倒是有两位:
一边是查理四世的旁系堂弟,瓦卢瓦伯爵的儿子菲利普.德.瓦卢瓦。
一边是是查理四世的亲侄子,法王菲利普四世之女丽莎贝拉的后嗣,从血缘关系上来讲比菲利普.德.瓦卢瓦更近一筹。但这个继承人已经继承了英国的王位,是为英国国王爱德华三世。
此时的菲利普三十五岁,正值壮年,前有贵族簇拥,后有男性子嗣以充实;更重要的是,骄傲的法国人不愿意接受一个英国的国王来做他们的法国国王。倘若英王爱德华三世也戴上了法国的王冠,将临海相对的这两国合并,这是法国人宁死也不愿接受的局面。
而此时的爱德华三世年仅十六岁,还处于“法兰西”母狼伊莎贝拉的控制之下。伊莎贝拉刚刚除掉了她没用的英格兰丈夫爱德华二世,正和自己的情人独揽朝政大权。
1328年,在王位争夺的第一时间里,爱德华三世发出了自己对法王的继承权声明。可惜作为傀儡国王,这声音有些微弱;第二年这位年轻的英国国王就被半胁迫着接受了法国贵族的裁决,宣誓效忠法王并放弃对法国王位的声称。
然而剧情进展得很快,仅仅到了1330年,羽翼丰满的爱德华三世囚禁了生母,开始摆脱傀儡身份正式掌权。这一年爱德华三世十八岁,他想要的更多。
从1066年法国西部的诺曼底公爵横渡英吉利海峡征服了英格兰以来,为继续保持法兰西的本土,英国国王就从未停止向法国宗主宣誓效忠,而随着国家势力的此消彼长,英王不但想要摆脱对法王的封臣身份,更想成为法国大陆上的领主,这次甚至有了法国王位的合法继承机会,爱德华三世自然不会轻易错过。
于是从1337年11月起,英王在签署的所有信件署名中都开始称呼自己为“法国和英国的国王”;1340年在法国的佛兰德尔人承认英国国王为自己的宗主后,爱德华三世正式用了法国国王的头衔,并公开指责菲利普六世为篡位者;他采用外交手段使得法国几大自由城市的行政官承认其法王头衔,并于1344年10月差使英国使团带着文件至教皇本尼迪克十二世,向教皇控诉法国方面剥夺其王位继承权。
法国人吓坏了,除了充实军队粮草准备一战、拉拢教皇和周边势力,在王位继承的法理上,他们也要磨砺一番。
从血统继承的亲疏上来说,爱德华三世确实更有资格成为法国国王,他唯一的弱点可能来自这支继承权是源自母亲的血脉。
虽然在此之前法国历史上没有女王,但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禁止。1316年法王路易十世过世时,公主安娜其实名义上享有继承权,只是被后来的摄政王弟予以篡夺。退一步说,即使女性没有王位继承权,但是也并不能排除她的合法子嗣享有继承权。
危急之下,有贵族翻出了《萨利克法典》,这是法兰克民族的习惯法,法典中有一条是:“土地遗产无论如何不得传给妇女”。
这本是民间关于土地遗产继承的法典,却如同救命稻草一样被法国贵族们抓住,他们将其上升到王位继承法的法理高度,并将上一条改为:“任何一个女子都不享有对王国的继承权”,断绝了女后嗣的王位继承权,后又进一步引申为“任何女子都不得拥有王权的任何一部分”,也断绝了女性后嗣的男性子孙享有的王位继承权。
如此这般,法国方面也有了给教皇呈上的法律文件,彻底否认了爱德华三世的王位继承权来源,对于法国内部来说,从此不但断绝了女性的继承人身份,还可以防止外人通过联姻来窥觊法国王位。
这就是英法百年战争的起因,也是法国没有女王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