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
合肥市教育局首次通报
一是合肥市第六中学教师王其、周淮锋2018年寒假期间在校外补习机构从事有偿补课。合肥市第六中学已责令王其、周淮锋退费,并给予王其、周淮锋警告处分。
二是巢湖市第七中学教师曹永圣长期利用每周双休日违规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巢湖市教育体育局已责令曹永圣退费,并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三是庐江县店桥小学代课教师连可芬自2018年春季学期以来每天利用下午放学时间代为照看学生并进行作业辅导,每名学生收取每学期1200元辅导费。庐江县教育局和学校责令其连可芬立即停止收费补课行为,全额退还所收费用,并予以解聘处分。
《通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及各学校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履行工作责任,以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加强监督检查,抓实师德师风建设,切实推动我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取得新成效。
3月19日上午,
合肥市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
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合肥下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这是合肥市首次为师德师风“划红线”,并配套制定3个“办法”和1个“清单”,全市教师均需签订自觉抵制有偿补课“承诺书”。
合肥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
这13条红线,老师不能碰
1.违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不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言行。
2.传播、散布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言论,传播宗教和宣传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活动。
3.违反教育等法律法规及有损教师形象声誉的行为。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5.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及组织、推荐或暗示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营利性活动,或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7.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或接受吃请、旅游、娱乐等服务或消费。
8.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并按名次排座位等方式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
9.体罚学生或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10.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11.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毁损学校名誉和教育形象。
12.在教师资格认定、职称申报、晋职晋级、教育教学研究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13.其他违反师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本清单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公办和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国防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实训机构及教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在岗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以最严规范、最严检查、
最严惩戒为原则,
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创设良好的教育生态环境,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将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中小学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学校、校领导和
相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理:
(一)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向校外培训机构提供、透露学生信息。
严格规范教师职业行为。
在职中小学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视情节轻重给予教师相应处理:
(一)组织、推荐或者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二)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三)为校外培训机构或者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适时开展专项督查,
在寒暑假、法定节假日
等时段进行重点督查,
对以上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接到反映学校、教师以上行为的举报,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下讲、课上泛讲课下精讲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以及打击报复不参加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情节特别严重、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
中小学校
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由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县(市)区域或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取消学校、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员评优评先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并给予学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免除行政职务等处理。
经查实存在违规行为的
在职中小学教师
除清退违规所得外,视情节轻重,由教育主管部门在学校、县(市)区域或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并责成学校给予本人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评优评先和职务晋升资格、撤销相关荣誉称号等处理,直至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再次出现有偿补课行为的,一律先调离教师岗位,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坛新星(教坛之星)、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及后备人选、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按程序取消或者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荣誉称号或任职资格。
党员教师出现违规行为的,
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给予党纪处分。
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
对有偿补课行为拒不处理、
拖延处理或者推诿隐瞒,
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由上一级主管部门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再次提醒广大教师:千万别踩红线!
为咱大合肥教育部门的严厉态度、坚决执行点赞!
内容 |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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