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通讯员 陈洁依 祁夏冰
在乡间小路设立警示柱和标志牌是为了提醒过往车辆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等,从而保障通行安全。前段时间,海宁盐官出现一件“怪事”,道路两侧的交通标志牌无缘无故缺失,只剩下几根光杆……盐官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这一情况后,判断这不是偶然事件,而是人为的。
民警迅速开展调查,共排查出辖区内有二十多处标志牌丢失。在对案发现场进行细致勘查后,果然发现了人为拆卸的痕迹,初步判定这是一起系列盗窃案。
通过反复查看周边监控视频,民警发现2021年12月21日晚上,在红友村附近有一辆三轮车经过,车上疑似装着交通标志牌。
通过全方位侦查,民警锁定了嫌疑人刘某(26岁 男 云南人)和吴某(22岁 男 湖北人)。2021年12月28日,民警将两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刘某和吴某如实交代了在海宁的盐官、丁桥、斜桥等6个乡镇偷盗交通标志牌的犯罪事实。由于两人有相关工作经历知道交通标志牌比较值钱,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动起了歪脑筋,趁着晚上人少之际下手,第二天再将偷来的标志牌变卖给做废品收购生意的向某(38岁 女 安徽人)。
屡屡得手后,两人变本加厉,开始对道路两旁的警示柱下手。短短十多天,刘某和吴某共偷窃交通标志牌100多块,警示柱200多根。
目前,刘某和吴某因涉嫌盗窃罪,向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
民警提醒,道路交通标志牌是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如同一位“无声的交通警察”时刻在警示着交通参与者注意行车安全,与我们每个人的安全出行息息相关。希望大家自觉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爱护交通设施,人人有责。千万不能破坏这些交通设施,更不能占为己有进行买卖,一旦被查处,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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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三名男子深夜盗窃交通标志牌变卖被刑拘,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
大家平时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都会看到路边的一些拐角处会设立一些安全标志牌,主要是为了能够提醒行人以及行车可以注意安全,避免发生。交通意外,确保人们的出行安全。所以说交通标志属于公共财物,任何人都不能故意毁损甚至是偷盗,否则一经查出,必须要付诸于法律惩罚。
前段时间,浙江海宁就出现了一连串的交通标志牌失踪事件。经由当地的民警调查才发现这并不是偶然发生的情况,而是有人意欲而为之而对交通标志牌进行作案盗窃。
民警也是根据相关的线索进行调查,一共查出了该辖区内有20多处的标志牌丢失,通过调取周边区域的监控视频可以发现,在去年的12月份中下旬,当地的一辆三轮车在经过某路段的时候,车上疑似装载交通标志牌,为此民警也是将目标锁定在犯罪嫌疑人刘某吴某身上,两人被当场抓捕归案,事后经过审讯才得知刘某和吴某两人先后在当地的6个乡镇偷盗交通标志牌,然后将其非法变卖,在短短的10多天里面,两人已经偷盗了交通标志牌100多块。目前当地的警方已经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吴某两人作出刑事拘留的处罚决定。
在以上这则案例当中,刘某吴某两人偷盗公共交通标志牌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相关的治安管理条例,属于故意毁损盗窃公共交通设施,按照情节的轻重与否,对其处以相关天数的行政拘留以及罚款。在此也希望我们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当要提升自己的法律觉悟性,自觉维护好社会的公共设施,千万不要做出任意毁损公共财物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出必须要诉诸于法律的严惩,希望大家能够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