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字最早见于西周的铜器铭文中,但是在商代的甲骨文中,已经有了表示刑罚的字,如我上篇文章提到的专家在甲骨文中推演出的中国最早的“五刑[墨、劓、刖、宫、大辟]”的甲骨文。
[刑]有两种字形:①“㓝”,这个字最早见于西周晚期的散氏盘[现存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秦汉时代隶书写作“㓝”和“刑”,之后“㓝”这个字就被废除了,“㓝”这个字现在虽然能打出来,但基本上已经很少用到了。
《说文解字》:㓝,罚罪也,从刀、从井。原本的意思是杀戮、征伐[源于“刑起于兵、兵刑合一的理念],后来引申为残害肢体的肉刑。
②“井”(甲骨文的象形,不是水井)
据专家研究,“井”本义是铸造青铜器的模具,与“㓝”古音同部,两者混用。春秋战国时期在“㓝”之下加“土”旁[即“型”],所以“㓝”还有模型、模范之意,后来引申为规范、法。所以古代早期的法典都称为某某刑,如《禹刑》、《吕刑》,刑即法律规范[《荀子·强国》:刑范正,金锡美,工冶巧,火齐得,剖刑而莫邪已]
二、“法”古体写作“灋”,在战国时期,由于法家学派的兴起,为便于书写,简化为了“法”字。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十部上“廌”部说:“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
而“廌”是一种传说中神兽,据说在案子审不清的时候,这种神兽能帮人断案,它会用他的角顶那个犯人。意思与现今之所说的“法”的无关,从使用频率上,在商周时期,“刑”即为法[大量制定的法律称为某某刑],而这个“灋”字似乎仅仅指这个神兽的断案方式,具体的我们这不懂,也难以研究理解。
三、“律”字在甲骨文中就已经出现了。据祝总斌先生研究认为,商代惯用语“师惟律用”和《易·师》的“师出以律”的两个律,都是同一个意思。“律”是“聿”的繁文,是行列、标准、规矩的意思。甲骨文“师惟律用”的“律”有纪律、军法的意思,是从“律”的本义上引申而来。
至于什么时候我国古代是从什么时候“律”拥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律”字的意思,《唐律疏议》认为是从商鞅变法开始的。不过祝总斌先生在《关于我国古代的“改法为律”问题》的论文中,则认为是公元前260年左右,战国晚期走向统一师规章制度繁多的结果。
当然,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我们这种什么都不懂的菜鸟,也就粗略了解一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