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宋代最著名的离婚案,当属“千古才女”李清照的离婚案了。其实离婚在宋代并非罕见现象,也时有发生,但这一起离婚因为涉及“四大女词人”李清照而轰动全国。简单说吧:从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过渡以后,女性的地位就越来越低,“一夫多妻”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到了唐代,文化开始变得开放和包容,女性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升。宋初沿袭了这一特点,但从宋朝中后期开始,随着封建礼教的兴起,贞节牌坊给妇女们加上了一道强大的精神枷锁。到了明、清之际,女权更是跌落到了谷底。还是现代的女性好,男女平等,有些地方甚至女性占据压倒性优势。
说远了,来看看李清照吧。李清照本来有一段不错的婚姻,但是丈夫不幸中道病死了,李清照成了寡妇。
此时正值靖康之耻、建炎南渡前后,金宋战争打得如火如荼,朝廷风雨飘摇、百姓流离失所。李清照从北方流落到江南,为了能寻找一个栖身之所,她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官员(张汝舟)。可是婚后不久,李清照发现这个张汝舟是个渣男,他娶自己并不是爱慕自己的才华和人品,而是觊觎自己多年的家产和收藏。
李清照本是大户人家,家里积累了很多珍贵文物和古董,但在颠沛流离中,这些宝贝早已遗失殆尽了,剩下的都是李清照视为比自己生命还重要的东西,她怎么可能轻易给张汝舟呢?张汝舟见没捞到什么东西,又驾驭不了李清照的文采,久而久之,就露出了本来的面目,对李清照恼羞成怒、大打出手。
才女岂会为渣男折腰?婚后不足百天的李清照毅然选择了和张汝舟离婚。问题来了,这个婚怎么离呢?在宋代,夫妻双方是可以通过协商离婚的,但张汝舟会同意吗?很显然不会,于是李清照只有想别的办法。
按《宋刑统》律:女方要单方主张离婚的,有2种最好的方法。
1、男方失踪3年以上的,女方可以自动解除婚约。
2、男方因犯事编管(重编户籍,即迁到流放处)的,女方可以主张离婚。
第一条不现实,因为张汝舟不可能凭空消失。
第二条也不现实,张汝舟没有犯罪呀!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张汝舟虽没有事发,但并不代表他没有干贪赃枉法的事情。李清照嫁过去后,就发现了张汝舟在官场上的斑斑劣迹,于是,她决定告发张汝舟。
《宋刑统》虽支持女性可以申请离婚,但不支持女性可以告夫。相反,妇告夫被视为不忠,即使丈夫罪名成立,其妻也要坐2年的牢。
宋刑统
李清照为了摆脱渣男,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她坚决把张汝舟告了。张汝舟后来被发配到柳州,李清照终于恢复了自由之身,但接下来的,就是牢狱之灾。
好在李清照人脉广,她只坐了9天牢,就被另一位大文人綦崇礼给救了。有人说:这不是徇私枉法么?呵呵,别忘了,在宋代,有一项权利比法律还高一等,那就是皇帝发布的《编敕》,皇帝要救人,那是法律也管不了的。
后来,李清照因为离婚的事情,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我觉得:他们更多的应该是惋惜李清照没有识人之明,草率地嫁给了张汝舟这个渣男,而不是李清照再嫁这个问题。
事实上,李清照也因为这次打击,心力交瘁,在凄凉中独自过完了最后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