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违背土匪纪律的,东北土匪股常常以“活埋”、“背毛”、“挂甲”、“穿花”、“看天”等手段加以严厉惩罚。
所谓“活埋”,即把活人埋进土坑,这对自己内部和抓来的人都适用。
所谓“背毛”,就是用绳子勒死。处刑人用一根小细绳,套在违纪人的脖子上,然后用擀面杖在脖子后一点点上劲,直到把人勒死。
“挂甲”惩处一般在冬天使用。把人的衣服全部脱光,绑在树上,然后向他身上泼凉水,东北冬天气温极低,只一夜的工夫,那人就冻成了雪白的冰条。
“穿花”惩处一般在夏秋季节使用。把人衣服脱光,绑在大树上。东北地区的山上,各种蚊子、小虫、瞎虻特多,一到黄昏,象雾气一样,成群飞来,糊在这人身上,一宿间就把人的血吸干。土匪往往利用这个刑罚来对付抓来又逃走的人。
“看天”是最残酷的刑法。处刑人把一棵青干柳小树(一般碗口粗细),一头削尖,插进犯人的屁眼子里,然后一松手,人被挑上天空,不久死去。土匪使用这种方法对付那些叛变、告密的人。
此外,用马拖、火烧、刀割等等刑罚也是很多的,最多的是用皮鞭沾凉水(或用皮带)抽。
对于“压花窑”(即强奸女人)的匪徒处罚很严,一般都是处死刑。随便找人家女人,也是要受到刑罚的。各地土匪组织为各种需要而制订了纪律,以约束土匪成员的行为规范。
但是,在土匪的活动过程中,土匪的违纪现象是屡见不鲜的,即使是口碑较好的“义匪”亦如此,如河南白朗匪部,白朗制订严厉的纪律来禁止部众骚扰妇女,但实际上当他们的部队扩展到成千上万的规模时,特别是当土匪外出抢劫得意忘形时,就很难控制他们强奸妇女的行为,例如,在白朗洗劫陕西彬县和河南栾川之后,据记者报道,没有一个超过十岁的女孩子不被强奸。
此外,还有大量的开小差、泄密、不服从、私吞抢劫财物、骚扰乡邻、动作迟缓等违纪现象。对于这类违纪现象是否作惩处呢?不能过高地估计土匪纪律对土匪成员的约束作用,土匪队伍不会严格按纪律惩罚违纪成员。但是,也不要否认在特定情况下,对违纪的土匪又的确是按纪律作严惩的。
例如,有的土匪队伍对行军中动作迟缓的人要作严厉的处罚。有一位因心脏衰弱而在急行军中掉队的土匪实在走不动了,土匪头子很平静地告诉他,他当土匪的日子最好可以结束了。这位脸色苍白、上气不接下气的土匪听了立即明白了该做什么,他没有说什么,提起自己的步枪便朝着河沿走去,然后消失在一片沼泽地中。这位土匪的土匪生涯就这样结束了。
一般情况下,由土匪头子执行纪律,土匪头子操纵着其他土匪的生杀大权。许多资料证明,土匪头子对以下几类违纪者基本上都要处以死刑:
一是骚扰抢劫乡邻。“兔子不吃窝边草”,是土匪制订的一条最重要的纪律。土匪的抢劫行为的一个很重要的界限取决于是在家乡还是在外打劫。一离开家乡,普通土匪就变得很难控制。但是在家乡,他们受到土匪行为准则的约束,违纪是要受到惩罚的。以下是一段记载:
民国时期流窜于山东济宁、汶上、宁阳、兖州一带的武装土匪陈德山部,作恶多端,队伍发展很快。陈德山系汶上县人,为了能在当地站稳脚跟,不准自己部下的土匪在当地抢掠。他常讲:“一百里内出了事,找我姓陈的。一百里外,我就不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