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投身公益慈善有利于品牌提升,亦可提高自身美誉度,但如果此中处理不当的话,很有可能给自身带来娱乐危机。杨幂“诈捐门”事件即是如此。
在国内,明星慈善潜规则如云,主要体现在信息不对称、信息不透明等方面。加之明星本人“业务”繁忙,往往将此事交给他人打理,很容易出现“所托非人”等问题,一旦有人推究起来,很有可能言不由哀,并未落到实处。
仅以杨幂“诈捐门”事件为例,首先是所托非人,相关公益机构和中间人浪费两年时间,将盲杖和盲人打字机处理成一笔糊涂账,明显自职。而之于杨幂方面则存在失察等漏洞。
其二,此次捐助事件明显存在造假行为,明明公布捐助五百支盲杖,要求杨幂方捐二百支盲杖,这种杨幂行为并非杨幂的个人行为,而是一次有宣传导句的集体行为。或者说杨幂只是本次事件一个精神代言人,并非纯粹意义上的“金主”。
当然,当时大幂幂想的只是成人之美,成全别人也成就自己,万万没想到一棋不慎给自己带来“负面危机”。所以在此情况下,外界公开指责杨幂的确有失公允。但杨幂既然当初同意此行为,担责亦在情理之中。
但就目前的事态发展来看,杨幂和中间人纷纷晒出证据证明证明自己无辜。但问题是,出现问题不可能所有人都无辜。杨幂的错误在于对捐助事件的“宽容”和“默许”。事实上中国明星投身公益慈善事业大都言不由衷,多和品牌塑造和提升美誉度相关。其发心大都有失公益初衷。所以我们对明星投身公益慈善业不能要求太高,稳妥且行之有效地落到实处就好。
我们衷心希望当事人不应该打嘴架、晒无辜、博同情,更应该还原真相将承诺落到实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如是才好。
看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感到头都有点炸。不管是明星诈捐,还是企业诈捐,目的就是为了出名,或者为了名气更大点。
这些人并不是真正地在做慈善,他们的根本目的就是借慈善之名博取人们的眼球,增长自己的人气,提高自己的知名度,而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相信“诈捐”们事件一定会有水落石出之时,那些借慈善之名沽名钓誉的人必定为世人所唾弃,还慈善一片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