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信是一种力量。对个人来说,自信了就有了魅力;而对一个民族来说,自信了就有了非凡的凝聚力。是什么,让我们自信?上学时,听老师讲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时,我们是自信的;长大了,登上长城、走遍大好河山时,我们是自信的。但除此之外,还有一种写在书本上、刻进了华夏文明的东西,它给我们的自信远胜其它,这就是汉字。
汉字的博大精深到底体现在哪里?在《百家讲坛》的一期节目中,南京大学的莫砺锋教授说李白的一首肉麻情诗在美国很出名,当时笔者还不相信。后来专门问了几个美国的朋友,才发现莫教授所言不虚。这首诗名叫《长干行.其一》,是李白很经典的一首情诗。“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写得确实够美。但李白有名的诗那么多,为何美国人偏偏这么喜欢这首呢?这还得感谢一位名叫埃兹拉·庞德的美国大诗人。
埃兹拉·庞德,生于1885年10月30日,是美国意象派诗歌的代表人物,非常有名气。庞德很有才,也很任性,为了宣扬自己的经济理念和抱负,他四处呐喊,甚至经常尖叫乱踹。1945年他被捕入狱,被陪审团判定为有精神病,并开始了多年在精神病院的生活。
天才和疯子往往只有一线之隔,庞德爱文学,爱诗歌,特别喜欢东方文化,对中国古典文学更是颇有研究。在读到李白的《长干行》后,他便将其译成了英语。说是翻译,其实更像是改编,经他一写后不但让全诗没有了格律,也失去了古典的韵味,让我们来看一看原诗和他改编的英文版:
当年不少美国人看到庞德的这首诗时,喜欢得不行,直言:好诗!后来这首诗中甚至进入了一些美国学校的教材里,火了几十年,可见它在美国文化界的分量。颇有意思的是,很多人认为这是庞德原创的诗,直到有些留学生来到中国后,读到了李白的原作,才真的服气了,毕竟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李白这首诗是一首五言叙事诗,用一位女子的口吻写出了她与丈夫的感情经历。在前6句中,就诞生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两个成语,这两个成语成为了国人心中最美的爱情之一。后几句,从14岁写到16岁,从过去写到当下,夫妻俩从你侬我侬到不得不分离,娓娓道来,令人感同身受。最后10句,是诉说自己的相思之苦。春去秋来,女子等着盼着,青春渐逝,容颜不再,唯有心中痴情不变。“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最的两句,直抒胸臆:“你回来时,不管多远我都会迎着风沙去接你!”
一首如此经典的唐诗,被翻译成英语后,意境和古韵都少了,但却一样能被很多美国人喜欢,这是为何?首先,虽然译成了英语,但故事的脉络基本没有变,青梅竹马式的爱情本就够打动人,这就跟我们的梁山伯和祝英台感动不少外国人一样;其次,虽然字词的优美度降低了不少,但每句基本的意思相差不大,这样的语言在美国当时的诗歌中已经是翘楚了。
像《长干行》这种翻译成英语的唐诗还有很多,大家可以找来读一读,相信读完都会和笔者一样,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这些年我们一直在说要加强文化自信,这就是最好的例子。李白这首诗大家喜欢吗?欢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