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辟谣明清历史,力图将网络谣言进行澄清。
先说结论:清代之前的裹脚并不严重,裹脚这一习俗是在清朝被走向极端。下面这个图是排在第一位的一个回答,可以告诉大家,他的回答是完全错误的。
据考证,裹脚最初并不是发源自汉人,而是北方少数民族,而后汉人审美中确实融入小脚的审美观,但并没有发展到病态水平。
上面这位连裹脚上面时候开始都没有考证就开始胡编乱造,这么简单的问题在百科中就有答案。
一般认为汉人最早关于小脚审美形成,是始自五代南唐后主。据《道山新闻》,李后主有一宫嫔名叫窅娘,长得苗条靓丽,能歌善舞。后主特为她造了一座六尺高的金莲花台,然后命窅娘以帛缠脚,使足纤小弓屈如一钩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上翩翩起舞。
注意:窅娘是可以跳舞的,跳舞的时候才缠脚。而且有记载他是天生娇小,这样的女子应该是天生的脚比较小,而符合李后主的审美观。她的美是天然的,而不是风俗使然。
接下来说一下宋明两代,裹脚的风俗已有,但都不严重。
宋代:
1974年出土过一个古墓,这个墓穴在浙江省衢州市王家公社,墓穴的地点就位于公社中一个老农的菜地里面。文物部门得到消息后很快就赶往了王家公社进行抢救性挖掘。其中一件文物在归拢的时候就吸引了专家们的视线,那是一双“银鞋”。这双鞋由三块银片焊接而成,鞋头上翘,长14cm,高6.7cm。而鞋的内部刻有“罗双双”三字,证明了主人的身份。是南宋咸淳十年(1274)的易学大师,朝请大夫史绳祖之原配夫人。
而这双鞋也是几千年来唯一一件出土的银制“三寸金莲”,为其夫史绳祖专门为追念夫人定制的银器。
第一,当时的“三寸金莲”只是个比喻,这双鞋子长是14厘米,而“三寸金莲”的长度标准是9.9厘米,这种鞋子只有在满清期间有过存在,除此之外没有出土过9.9厘米的鞋子。
第二,这双鞋子出自当时上层社会特意定制做出银器来纪念其夫人的,证明了在当年以上流社会官员的见识来看,14厘米的鞋子都是出奇的小,甚至可以说是冠绝当代,不然不会特意定制出银质实物来。这也从侧面说明,小脚是一种审美,但并没有到什么很严重的程度。
明代:
明代关于这方面的史料还是有一些的,而且还有很多实物存世,所以有人想要摸黑,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万历野获编》卷23《妇人弓足》条说:向闻今禁掖中,凡被选之女一登籍入内,即解去足纨(裹脚布),别作宫样。盖取便前奔趋,无颠蹶之患,全与民间初制不侔。予向寓京师,隆冬遇扫雪军士从内出,拾得宫婢敝履相示,始信其说不诬。
学者俞正燮根据这条史料,再引证《三事纪略》所载,南明弘光朝选女时,太后曾下旨说选后不需束足,认为明代后宫不尚缠足。
据《烬宫遗录》,明思宗时,田贵妃的脚比较小,而袁贵妃脚大几乎是田贵妃的一倍。这一记载,说明明代对后妃并没有缠足的风俗,而明代的不缠足或许与明太祖的马皇后是天足有关系。
那么明代有实物出土吗?答案是有的:
长22厘米,这已经跟三寸金莲扯不上任何关系了。
明朝朝廷中裹脚风气并不盛行,有个词语叫上行下效,皇家不盛行时候,下面也不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只能说明朝有裹脚的习俗,但一没有病态,二没有鼓励,三,明朝也没有三寸金莲的确切文物。所以说明朝裹脚盛行是完全错误的。
元代:
元代,李炯有一首应制诗,题为《舞姬脱鞋吟》,刻画了宫廷舞女的缠足情形:侍儿解带罗袜松,玉纤微露生春红。翩翩白练半舒卷,笋箨初抽弓样软。三尺轻云入手轻,一弯新月凌波浅。象床舞罢娇无力,雁沙踏破参差迹。金莲窄小不堪行,自倚东风玉阶立。
所谓应制,就是应君主之命而作,由此看来,元代皇帝也喜欢三寸金莲,说是汉族独有,实在荒谬。
清代:
满清对缠足是表面禁止(确切说是禁止满人缠足),暗地里是鼓励汉人缠足的,其歹毒用心可见一斑,这一风俗也在清朝走向了一个极端。
有人说清朝入关以后下过很多次命令不许缠足,但是禁止不住,是不是真的这样呢?下面说一下清朝入关以后禁止缠足下过的命令,我总结了一下都是禁止满人妇女缠足,而对于汉人是没有这方面限制的,但没想到的是,发展都后期以后满人妇女缠足之风已经盖过了汉人。
下面是禁令的考证:
清史稿记载:皇太极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他国就是中国,即为当时的大明朝,此令尚在满清入关之前,表现了其极强的排汉防汉心理,害怕被汉文化同化,可以明确这个禁令的对象是当时的满人。
顺治元年,后孝庄皇后 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可谓极为严厉了。而能入宫者,必为满人方有资格,,“宫中守祖宗制,不蓄汉女”,故和上一条性质差不多,也是针对满人的禁令。
顺治二年(1645)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也是针对满人。
另外还有几条炮制的谣言,我没有找到史料记载:
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 里。
我查完之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是炮制的洗白谣言。这条也流传的最广,同时也是无数清吹用来证明满清禁止裹脚的。但原文出自哪里呢?什么都没有,没有出处,没有刑罚的记录。你们不是特别善于对书本拍照吗?我特别期待你们可以拍到这样的书本照片,谢谢!
《清朝野史大观》:“康熙三年。遵奉上谕,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其禁止之法,……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其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
野史大观?那好,找一下出处吧!
原来不是康熙年间写的野史,出自1916年由上海中华书局印行的《餐樱庑随笔》,其作者为周颐亦。
这是个清末民初的人,在这本书之前未见到过其他书籍有相同记载,官方也找不到康熙年间曾经下过这样的命令,也没有任何处罚的记载。
还有康熙七年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建议弛缠足之禁,获得同意。这条谣言也流传很广,它们也用的最多。我查了一下王熙个人传记,没有找出这类记载,有资料的,可以拿出来。
后来发现出自乾嘉时期文人钱泳的《履园丛话》,是一本笔记小说。
钱泳(1759-1844) 原名鹤,字立群,号梅溪居士,清金匮(今江苏无锡)人。康熙在位时间是(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麻七年应该是1661年。看来间隔的时间有点长啊,将近一百年作者才出世,而且王熙对皇帝的上书不见载于正史,不见载于个人传记,却出自一百多年以后的笔记小说?我觉得这样的记载是不足为凭的。
上面说完谣言,说一下清朝的实物:
这种实物只有清朝有,可以看出,这时候的裹脚已经趋近于变态了,不折断脚骨,是断然穿不进这么小的鞋子的。
清朝限制自己人裹脚,但不限制汉人裹脚,这是为什么呢?大家知道,裹脚以后这个人基本是行动不便的,重活就做不了了,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男人的身上。能想明白了吧,也是为了限制民众的政策和让百姓苦于生计奔波。但没想到最后也没禁住自己人,自己也开始裹脚起来。
都说汉人喜欢裹脚,清朝时期的太平天国运动大家应该都知道。太平天国统治的地区是完全禁止裹脚的。
太平天国现在给大多数人的印象都不太好,记着上学时候课本里都太平天国还是正面形象的。不知道这些年发生了什么,就突然形象逆转了。
虽然他们做的不够好,败给了“曾剃头”,但建国后恢复衣冠,重新蓄发,禁止裹脚。我觉得他们已经做到他们能做的最好了,虽然还不够好。众多将领中没有能出现一个朱元璋式的人物,是个遗憾。
所以,相信这个问题到此已经基本可以弄明白了,汉人是有裹脚习俗的,但是只是明代的那种束脚,裹的幅度并不大。而满清东施效颦,不懂内涵却强自学习,造成这一本来是一种审美观,却向变态方向发展,使得成为一项恶习。幸亏满清灭亡以后自民国开始就已经提倡不裹脚,发展到近代我们已经完全摈弃了这一习俗。
裹足是汉族陋习,与鞑子真没关系。我妈幼时裹足(恰逢民国,旋放)。我舅母是满族,天足。据说,慈禧老太曾发懿旨,不准裹足,可汉人不听。气得老太骂汉人是蛮子,空读了四书五经。
我是辟谣明清历史,力图将网络谣言进行澄清。
先说结论:清代之前的裹脚并不严重,裹脚这一习俗是在清朝被走向极端。下面这个图是排在第一位的一个回答,可以告诉大家,他的回答是完全错误的。
据考证,裹脚最初并不是发源自汉人,而是北方少数民族,而后汉人审美中确实融入小脚的审美观,但并没有发展到病态水平。
上面这位连裹脚上面时候开始都没有考证就开始胡编乱造,这么简单的问题在百科中就有答案。
一般认为汉人最早关于小脚审美形成,是始自五代南唐后主。据《道山新闻》,李后主有一宫嫔名叫窅娘,长得苗条靓丽,能歌善舞。后主特为她造了一座六尺高的金莲花台,然后命窅娘以帛缠脚,使足纤小弓屈如一钩新月状,再穿上素袜,在莲花上翩翩起舞。
注意:窅娘是可以跳舞的,跳舞的时候才缠脚。而且有记载他是天生娇小,这样的女子应该是天生的脚比较小,而符合李后主的审美观。她的美是天然的,而不是风俗使然。
接下来说一下宋明两代,裹脚的风俗已有,但都不严重。
宋代:
1974年出土过一个古墓,这个墓穴在浙江省衢州市王家公社,墓穴的地点就位于公社中一个老农的菜地里面。文物部门得到消息后很快就赶往了王家公社进行抢救性挖掘。其中一件文物在归拢的时候就吸引了专家们的视线,那是一双“银鞋”。这双鞋由三块银片焊接而成,鞋头上翘,长14cm,高6.7cm。而鞋的内部刻有“罗双双”三字,证明了主人的身份。是南宋咸淳十年(1274)的易学大师,朝请大夫史绳祖之原配夫人。
而这双鞋也是几千年来唯一一件出土的银制“三寸金莲”,为其夫史绳祖专门为追念夫人定制的银器。
第一,当时的“三寸金莲”只是个比喻,这双鞋子长是14厘米,而“三寸金莲”的长度标准是9.9厘米,这种鞋子只有在满清期间有过存在,除此之外没有出土过9.9厘米的鞋子。
第二,这双鞋子出自当时上层社会特意定制做出银器来纪念其夫人的,证明了在当年以上流社会官员的见识来看,14厘米的鞋子都是出奇的小,甚至可以说是冠绝当代,不然不会特意定制出银质实物来。这也从侧面说明,小脚是一种审美,但并没有到什么很严重的程度。
明代:
明代关于这方面的史料还是有一些的,而且还有很多实物存世,所以有人想要摸黑,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万历野获编》卷23《妇人弓足》条说:向闻今禁掖中,凡被选之女一登籍入内,即解去足纨(裹脚布),别作宫样。盖取便前奔趋,无颠蹶之患,全与民间初制不侔。予向寓京师,隆冬遇扫雪军士从内出,拾得宫婢敝履相示,始信其说不诬。
学者俞正燮根据这条史料,再引证《三事纪略》所载,南明弘光朝选女时,太后曾下旨说选后不需束足,认为明代后宫不尚缠足。
据《烬宫遗录》,明思宗时,田贵妃的脚比较小,而袁贵妃脚大几乎是田贵妃的一倍。这一记载,说明明代对后妃并没有缠足的风俗,而明代的不缠足或许与明太祖的马皇后是天足有关系。
那么明代有实物出土吗?答案是有的:
长22厘米,这已经跟三寸金莲扯不上任何关系了。
明朝朝廷中裹脚风气并不盛行,有个词语叫上行下效,皇家不盛行时候,下面也不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只能说明朝有裹脚的习俗,但一没有病态,二没有鼓励,三,明朝也没有三寸金莲的确切文物。所以说明朝裹脚盛行是完全错误的。
元代:
元代,李炯有一首应制诗,题为《舞姬脱鞋吟》,刻画了宫廷舞女的缠足情形:侍儿解带罗袜松,玉纤微露生春红。翩翩白练半舒卷,笋箨初抽弓样软。三尺轻云入手轻,一弯新月凌波浅。象床舞罢娇无力,雁沙踏破参差迹。金莲窄小不堪行,自倚东风玉阶立。
所谓应制,就是应君主之命而作,由此看来,元代皇帝也喜欢三寸金莲,说是汉族独有,实在荒谬。
清代:
满清对缠足是表面禁止(确切说是禁止满人缠足),暗地里是鼓励汉人缠足的,其歹毒用心可见一斑,这一风俗也在清朝走向了一个极端。
有人说清朝入关以后下过很多次命令不许缠足,但是禁止不住,是不是真的这样呢?下面说一下清朝入关以后禁止缠足下过的命令,我总结了一下都是禁止满人妇女缠足,而对于汉人是没有这方面限制的,但没想到的是,发展都后期以后满人妇女缠足之风已经盖过了汉人。
下面是禁令的考证:
清史稿记载:皇太极于崇德三年(1638年)谕旨“有效他国衣冠、束发裹足者,治重罪”。
他国就是中国,即为当时的大明朝,此令尚在满清入关之前,表现了其极强的排汉防汉心理,害怕被汉文化同化,可以明确这个禁令的对象是当时的满人。
顺治元年,后孝庄皇后 谕“有以缠足女子入宫者斩”,可谓极为严厉了。而能入宫者,必为满人方有资格,,“宫中守祖宗制,不蓄汉女”,故和上一条性质差不多,也是针对满人的禁令。
顺治二年(1645)下诏:凡是时所生女子,严禁缠足。也是针对满人。
另外还有几条炮制的谣言,我没有找到史料记载:
顺治十七年(1660年)下诏,要求普天下女子不再缠足,有抗旨缠足者,其夫或父杖八十,流三千 里。
我查完之后得出的结论是,这是炮制的洗白谣言。这条也流传的最广,同时也是无数清吹用来证明满清禁止裹脚的。但原文出自哪里呢?什么都没有,没有出处,没有刑罚的记录。你们不是特别善于对书本拍照吗?我特别期待你们可以拍到这样的书本照片,谢谢!
《清朝野史大观》:“康熙三年。遵奉上谕,议政王贝勒大臣九卿科道官员会议。元年以后所生之女,禁止裹足。其禁止之法,……若有违法裹足者,其父有官者,交吏兵二部议处。兵民交付刑部,责四十板,流徙;其家长不行稽察,枷一个月,责四十板。”
野史大观?那好,找一下出处吧!
原来不是康熙年间写的野史,出自1916年由上海中华书局印行的《餐樱庑随笔》,其作者为周颐亦。
这是个清末民初的人,在这本书之前未见到过其他书籍有相同记载,官方也找不到康熙年间曾经下过这样的命令,也没有任何处罚的记载。
还有康熙七年都察院左都御史王熙建议弛缠足之禁,获得同意。这条谣言也流传很广,它们也用的最多。我查了一下王熙个人传记,没有找出这类记载,有资料的,可以拿出来。
后来发现出自乾嘉时期文人钱泳的《履园丛话》,是一本笔记小说。
钱泳(1759-1844) 原名鹤,字立群,号梅溪居士,清金匮(今江苏无锡)人。康熙在位时间是(1654年5月4日—1722年12月20日),麻七年应该是1661年。看来间隔的时间有点长啊,将近一百年作者才出世,而且王熙对皇帝的上书不见载于正史,不见载于个人传记,却出自一百多年以后的笔记小说?我觉得这样的记载是不足为凭的。
上面说完谣言,说一下清朝的实物:
这种实物只有清朝有,可以看出,这时候的裹脚已经趋近于变态了,不折断脚骨,是断然穿不进这么小的鞋子的。
清朝限制自己人裹脚,但不限制汉人裹脚,这是为什么呢?大家知道,裹脚以后这个人基本是行动不便的,重活就做不了了,所有的重担都压在了男人的身上。能想明白了吧,也是为了限制民众的政策和让百姓苦于生计奔波。但没想到最后也没禁住自己人,自己也开始裹脚起来。
都说汉人喜欢裹脚,清朝时期的太平天国运动大家应该都知道。太平天国统治的地区是完全禁止裹脚的。
太平天国现在给大多数人的印象都不太好,记着上学时候课本里都太平天国还是正面形象的。不知道这些年发生了什么,就突然形象逆转了。
虽然他们做的不够好,败给了“曾剃头”,但建国后恢复衣冠,重新蓄发,禁止裹脚。我觉得他们已经做到他们能做的最好了,虽然还不够好。众多将领中没有能出现一个朱元璋式的人物,是个遗憾。
所以,相信这个问题到此已经基本可以弄明白了,汉人是有裹脚习俗的,但是只是明代的那种束脚,裹的幅度并不大。而满清东施效颦,不懂内涵却强自学习,造成这一本来是一种审美观,却向变态方向发展,使得成为一项恶习。幸亏满清灭亡以后自民国开始就已经提倡不裹脚,发展到近代我们已经完全摈弃了这一习俗。
裹足是汉族陋习,与鞑子真没关系。我妈幼时裹足(恰逢民国,旋放)。我舅母是满族,天足。据说,慈禧老太曾发懿旨,不准裹足,可汉人不听。气得老太骂汉人是蛮子,空读了四书五经。
裹足是汉族陋习,与鞑子真没关系。我妈幼时裹足(恰逢民国,旋放)。我舅母是满族,天足。据说,慈禧老太曾发懿旨,不准裹足,可汉人不听。气得老太骂汉人是蛮子,空读了四书五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