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万缕(化名,下同)曾有过三段不幸的婚姻。其第一任丈夫死于意外,第二任丈夫跟他离婚,第三任则是死于车祸。
在农村,花万缕这样的经历总会带来不停歇的流言蜚语。因为两任丈夫在婚后不久都身亡了,村里人都说花万缕克夫。没办法,为了过清净日子,花万缕便带着女儿去外地生活,一个女人带着幼小的女儿在外很不容易,日子过得很辛苦。但总算是把女儿拉扯大,送女儿上学,最终嫁人,也算是苦日子熬出了头。
花万缕的女儿云菲燕(化名,下同)跟母亲相依为命多年,知道母亲把她拉扯大不容易。母亲苦了半辈子,因此结婚时云菲燕把彩礼钱都给了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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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嫁了,花万缕也展露出了笑容。女儿结婚后,花万缕无依无靠,便住了女儿女婿在云南省陆良县郝绯村的家,对此,女儿女婿都没有什么意见,也是人之常情。
但花万缕却不是一个耐得住寂寞的女人。况且她这时年龄也不是很大,四十多岁,平时打扮得也很时尚漂亮,看起来就像是三十四五岁的样子,身边也有不少追求者。
虽然这样,尽管女儿觉得不太好,但是也没有做过多的干预。心想如果母亲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自己也可以接受,毕竟以后日子还很长。
而花万缕的女婿是一个老实可靠的男人,对云菲燕很好,也没有亏待自己的丈母娘。
不过在2011年6月8日夜里,花万缕却死在了一场大火中。黑夜中,火光十分显眼,消防队足足花了一个小时才把大火扑灭。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很多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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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平躺在地上,并没有挣扎的痕迹,这就说明死者不是死于火灾,而死者舌骨骨折也印证了这一点。
警方迅速确定,这是一次人为纵火,目的是毁尸灭迹,那么杀人凶手会是谁呢?
凶手在杀害花万缕之后放了一把火,这是有着怎样的恩怨?
据查,起火的这户人家是花万缕的女儿女婿家,而大火是将花万缕居住的卧室烧成了灰烬,其他地方,比如客厅和女儿女婿的卧室等处完好无损,没有翻动的痕迹。那就说明这不是图财害命,那又是为了什么呢?而死者的女儿女婿云菲燕和桂小林(化名,下同)却不在家里,案发当晚,他们为什么没在家里,他们去了哪里呢?
6月9日,云菲燕和桂小林出现在了自己家门前,得知自己家起火后云菲燕首先问的是房子烧成什么样,并没有着急询问母亲的情况,显然,这有点违背常理了,发生了火灾,不应该先着急问问自己母亲的安危吗?为什么先关心房子,难道女儿女婿是凶手?
警方从村民口中得知,花万缕最近认识了一个男人,并且案发前刚刚四处散播自己怀孕的消息,还对村民们说桂小林把云菲燕给带坏了,不给她找“老公”;自己怀孕了,也不同意她把“老公”接回家等等。
村里人大多还是看个笑话,也有劝说花万缕不要这么做的,毕竟这太有点让女儿女婿丢脸了,尤其是女婿。你说说一个风韵犹存的丈母娘在自己家里一起生活,但是突然怀孕了,这流言蜚语岂不是满天飞?太有话题了吧。
花万缕这么一传播家事,惹得村民们的闲言碎语四起,显然是没有考虑过女儿女婿的感受,或者是故意的。因为警方从云菲燕那获知,因为他们拒绝了花万缕把情人带回家的要求,花万缕就有说过“她不好过,大家都别想好过”的话。
云菲燕多次劝说过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姥姥姥爷也都多次劝说过花万缕。但花万缕却是打定了主意,要把情人带回家,还要把孩子生下来,而且还明确说孩子要交给云菲燕、桂小林养。
花万缕的这些所作所为令云菲燕夫妻俩很是苦恼,然而花万缕却不肯罢休,大闹不止。
那会不会是云菲燕夫妻俩因此动了杀心呢?
但警方经过进一步的调查,排除了云菲燕和桂小林的嫌疑,因为云菲燕夫妻俩当晚是住在姥姥家的。那凶手究竟是谁呢?
警方从日常与花万缕近期联系密切且有矛盾的人入手,这时女婿桂小林的哥哥桂大林(化名,下同)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警方调查发现,桂大林在村里的名声很好,帮助过不少人,也为村里做了很多实事,许多村民都说他是个老好人。
但是桂大林身上的伤痕引起了警方的注意,一番询问之下,桂大林说出来犯罪经过。
桂大林是怎么跟花万缕纠缠不清的呢?难道他是花万缕肚子里孩子的父亲?
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云菲燕夫妻俩受不了母亲的所作所为,外出打工了,一方面图个清净,一方面为了赚钱。而花万缕见不到女儿女婿的面,就去闹腾女婿的哥哥。而桂大林之前也多次劝过花万缕,让她好好过日子,把孩子打掉,但是一点用都没有。
2011年6月8日晚上9点多钟,桂大林敲开花万缕的门,再一次劝说花万缕打掉孩子,好好生活。但是花万缕依然坚持生下孩子,两人争吵起来。桂大林想着自己和弟弟这些日子遭受的流言蜚语,一时恶向胆边生,脑子一时发胀,一下子就给了花万缕三拳,将她打懵了,然后又掐死了她。冷静下来后,桂大林想到伪造失火现场,逃脱罪责。于是他找到弟弟家的汽油,把汽油泼在花万缕的卧室,然后点燃,由于汽油的助燃,大火把花万缕烧得面目全非,但是也掩盖不了桂大林的犯罪事实。
也许大家觉得桂大林很冤,原本不是跟自己非常密切的一件事,结果因为自己的一时愤怒,结果闹出了人命案子,非常的不值得。而花万缕的所做作为确实是有点违背常理,但是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也是令人唏嘘。
总之,不管是什么人,为人处世都要本本分分,不要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在处理事情矛盾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意气用事,三思而后行,否则如同本案中桂大林一时气愤,激情杀人,后悔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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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起40岁丈母娘住女婿家怀孕,背后的原因究竟是啥?
在云南曲靖的一个小山村,发生过这样一起伦理命案,引发了非常大的争议。已过40岁的岳母住进了女婿家中却不守本分,天天惹人闲话,还怀上孩子。哥哥忍无可忍,竟对她下了毒手。逝者已去,但是已经发生的惨剧却给人以深思。
故事的主角叫丽丽,她出生在云南曲靖一户贫穷落魄的家庭。由于小山村中重男轻女的思想,从小她就不受父母的待见,尤其是父亲,基本对她没有什么关怀。直到上完初中,父母都觉得她再上学太“烧钱”,于是就直接做主把她嫁到一户稍微富裕的人家,还拿到了一笔丰厚的彩礼。
丽丽到了婆家以后,并不知道该如何做好一个媳妇,因为她才十来岁,甚至都没有成年。过了几年之后,好不容易两人有了点过日子的感觉,丈夫却突然因为一场意外仓促离世,只剩下她和婆家人相依为命。婆家都是善良的人,不愿让这样一个20岁出头的女子守寡,于是便让她回到了娘家
丽丽回去以后,并未得到父母的安慰,他们非常发愁,因为现在丽丽已经嫁过别的人家,还“克”死了年轻的丈夫,很难能再嫁出去。不过母亲在奔波数日之后,还是给她又说了一门亲事。这门亲事自然不如上一门好,上一个丈夫有正经工作,但这个丈夫在村中风评不佳,整天游手好闲,吃喝嫖赌样样精通,还勾搭别人的小媳妇。丽丽嫁过去以后没少遭罪。两人的婚姻本就建立在风雨飘摇中,随时都可能瓦解。就在第二任丈夫有了外遇之后,很快带着家里所有的钱财和情人私奔了。
出了事以后,恩子非常害怕被法律制裁,于是点了一把火,试图伪造火灾现场。不过后来警方调查之时,很快就发现了端倪,并最终将恩子抓捕归案。面对证据,已经后悔的恩子沉重地低下头颅。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恩子虽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但是他事出有因,基于口角、纷争杀人,属于激情杀人。且恩子获得了家属云霞的谅解,最后大概率会被轻判。
这起案件的发生归根到底还是因为丽丽的错误。她在未婚的情况下怀孕,还要把孩子强硬地塞给女儿家抚养,这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她真的不爱这个孩子,可以选择堕胎,又何必要生下他呢?可见丽丽是一个不负责任的母亲,也是一个对自己不负责的人。
岳母在女婿家过世不好的是吗?
供养父母,是八功德福田一大福田,会有福报的。安心伺候岳母过世,是善行,也是儿女本分。赶走会有过失的。好坏怎样,当依圣人所说,不是自己认为不好就是不好。
如果心中疑惑多。就多读诵几遍《地藏经》。细细看,愿解如来真实义,自知善好之处。以此看经功德回向法界,愿亡者早生善道。修习正法,离苦得乐。(诵者即得6/7功德,亡者得1/7福报)
知其意即不迷闷。可多看几遍佛经书。欢喜自在。福慧双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