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学说一直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实际上古代皇帝也非常重视法律,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制定了很多严刑酷法,什么车裂、腰斩、凌迟,光是听名字就觉得后背发凉!然而对于女囚犯来说,最可怕的并非这些酷刑,而是一个看起来非常轻的刑罚——打板子,很多女囚犯被打了板子之后,往往回家便上吊自杀了!
在中国古代最主要的刑罚可以分为五种:笞、杖、徒、流、死,这五种基本刑罚一直沿用到了明清时代。咱们现在所说的打板子就来源于前两种“笞刑”和“杖责”,相比起“徒”(囚禁起来)、“流”(流放到边关)和“死”(死刑)算是比较轻的了!这两种刑罚就是用木板或者主板打犯人,在真实的历史中所谓的打板子可并不是只大屁股,行刑者打哪里完全凭心情!直到唐太宗时期,他觉得这样全都打板子实在是太残忍了,才下令打板子的时候只打屁股,因为屁股的脂肪比较厚,犯人受到的伤害也相对较小。
无论怎么说打板子都算是古代最轻的刑罚了,然而对于女犯人来说却并非如此,这是为什么呢?原来在打板子的时候需要做一项准备工作——把犯人的裤子脱下来,直接用板子打屁股!对于男人来说可能没有什么,只是更加痛苦了而已,但是对女性来说这一点难以接受!自宋明之后,程朱理学在中国大行其道,整个社会都非常看重女性的贞洁,而女性受刑的时候脱下裤子显然就丢掉了贞洁,这一点不光其他人接受不了,她们自己也难以忍受!
这些女犯人在众目睽睽之下挨了板子之后,就会成为众人取笑的对象,回到家里要忍受别人在背地里的议论。结过婚的女子挨了板子丈夫肯定会把她休了,而没有结婚的女子挨了一顿板子也就再也嫁不出去了,毕竟当时谁也不愿意娶丢掉贞洁的女子!
这些女人在受刑之后,除了肉体上的痛苦,还有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不少人无法承受,虽然罪不至死,最终也挂在房梁上自杀了!在古代甚至出现故意诬告别人,流氓地痞便能免费看女人打板子了,这种事在今天看来简直是丧心病狂,但是在当时却有一些人以此为乐,不知道有多少女子因为诬告和一顿板子而丢掉了性命!
古代女子最害怕的地方,一旦去过一次后,为何回来大多都上吊而死了 ?
最近有一部电视剧非常的火热,这部电视剧就是《女子监狱》,通过对这部电视剧的观看,也让我们进一步了解到了女子监狱这种地方,里面充满了各种欺辱和压迫,监狱里的残酷性和男子监狱没什么差别。相信大家在看到这部电视剧的时候,也有着一定的好奇心和疑惑,在如今的女子监狱都充满了残酷,那么古代的女子监狱又是什么样子的呢?监狱并不是一个好地方,只有犯了罪的人才会被关入监狱当中,这些女犯人在被关入监狱之后,也会受到很多非人的折磨,受到非常多的虐待。
监狱存在的历史时间非常的长,甚至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一开始我们所谓的监狱,只是像羊圈猪圈这样的地方,远古时期,因为部落之间会发生战斗,一些被俘虏的人就会被抓到羊圈猪圈中关起来,后来夏朝建立之后,监狱的职能开始出现,成为维护政权稳定的工具,来关押战后的俘虏,后来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百家思想兴盛起来,相比于其他的国家,秦国共重视法家,希望通过法家的严刑峻法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巩固国家的统治,如果有人犯了罪的话,就会被关到监狱当中,特别是到了汉朝的时候,监狱的使用也变得频繁起来,因为人口的不断增多,犯罪的人也越来越多,其中不光包括男人,还产生了很多的女犯人。
但是因为男女有别,男犯人和女犯人也不能过关在一起,如果关到一起的话,经常会发生女犯人被侮辱的事情,所以男犯人和女犯人只能被分别关押,也因此有了独立的女子监狱。但是毕竟是女子,就算是犯了罪,一开始对于这些女犯人的待遇还是挺好的,并没有过多的苛责,直到宋朝时期,女犯人的待遇变得越来越苛责,甚至还因此给他们带来了灭顶之灾。在宋朝的历史上,就有过这样的记载,一些女犯人因为犯的错比较小,所以在监狱里也只是被关几天,但是就算是小小的服刑几天,她们在回家之后也会选择上吊自杀,来结束自己的性命,女性监狱也成了古代女子最不愿意去,也是最害怕的地方,一旦去过之后,回来大多都会选择上吊自杀,所以大多数女性宁愿死也不愿意进入监狱,难道被关几天比性命还要严重吗?这些古代女子为何要这样做呢?
如今通过对古代影视剧的观看,我们也了解到了很多古代的刑法,小到打板子夹手指,残酷的还有10大酷刑,特别是一些令人胆战心惊的残酷刑法,如果坚强的话,也是能够忍受下来的,为什么小小的坐牢几天,大多女子都忍受不下来呢。主要是因为这些女性所受到的刑罚,不仅仅是肉体上的痛苦,更严重的是她们所面临的是精神上的非人折磨。在古代的刑法中,有一种非常广泛的刑罚,就是笞杖,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打屁股,一些女犯人在犯了罪的时候也会是以这种刑罚,特别是在宋元两代,还有去衣受杖的规定,也就是脱了裤子打屁股。要知道古代女子是非常重视贞洁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件事比生命还重要的事情,作为女性被脱裤子打几十大板,行刑的时候被很多人看到了,女子也因此失去了贞洁,与其下半身忍辱负重的活着,还不如上吊自杀,得以解脱。
特别是在宋朝和明朝,对于女子的刑罚都充满了侮辱性,为了避免自己的一生都被刻上侮辱的烙印,所以很多女子宁愿选择自杀,也不愿意被关入监狱当中,很多女子被关入监狱后,会被男犯人或者狱卒欺辱,因此失去贞洁,这些被关入监狱的女子,最后哪怕出去了,一生之中也会遭受别人的歧视和偏见。特别是到了明朝的时候,妇女犯罪,是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刑的,清朝裸体的做法有增无减,这种带有歧视和侮辱性的罪罚,让女子难以忍受,很多女性因此自杀,所以大多数女性为了避免这样的侮辱,宁愿自己也不愿意被关入监狱当中。
古代对女人的刑罚极其可耻,让人难以忍受,都有哪些?
古代对女人的刑罚极其可耻,让人难以忍受,都有哪些?古代对女人的刑罚极其可耻,让人难以忍受的都有五刑鞭打、藤条、学徒、流放和死刑,除终身刑和体罚外,还增加了监禁。
中国古代的刑罚一般分为两类:五刑和侮辱刑。这五种惩罚的范围是隋朝,隋朝主要是在隋朝之前墨、劓、剕、宫、大辟,前四种为体罚,而大埔为无期徒刑(死刑);隋朝以后,五刑改为鞭打、藤条、学徒、流放和死刑,除终身刑和体罚外,还增加了监禁。
然而,这五种惩罚主要针对男性,不适用于女性。这是因为在封建礼教的影响下,各个朝代都对女性犯罪采取了最大限度地保护。例如,明朝规定所有犯罪的妇女,除了强奸和死罪的妇女外,都要负责丈夫的监护。如果她们没有丈夫,就要负责亲属和邻居的监护。她们跟随衙门,不允许被监禁。
即使是犯了重罪必须处决的女囚犯,也规定如果女性不斩首,她们将被困在隐蔽的地方,这可以说是最大限度地保护了隐私。而那些被判处监禁和流放的妇女不会真正实施这一计划。以唐朝为例。对于被判监禁的妇女,她们要么被送往少府监狱从事缝纫工作,要么在仓库和公共坟墓中担任杂役。流放也将被轻体力劳动所取代。
但是,这会带来一个问题,即对妇女犯罪的处理过于轻率,这等于纵容妇女犯罪。例如,宋朝见过大量职业女性罪犯,如“牙齿女性”。因此,宋朝在不违反封建伦理的情况下,根据唐朝的法律,增加了四种对妇女的侮辱性惩罚。这四种惩罚并不涉及脱衣侮辱,更不用说流血和疼痛了,但它们仍然让女性囚犯非常害怕,甚至常常在受到惩罚后自杀。
第一令众也叫令众“枷号示众”,这些女囚犯将被戴上镣铐,押送到公共场所供大家观看。令众是四种侮辱性惩罚中最轻的一种,但当她被公开包围时,对女囚犯的心理威慑作用仍然非常明显。第二出家在唐朝,在皇帝去世后,无子的妃嫔通常被送到佛教寺庙出家。这原本是对宫妃的一种灵活处理方式,但后来发展成对女性的侮辱性惩罚。这是因为唐朝之后,儒家文化认为僧侣不孝顺,不崇拜父母,这与孝道和伦理道德背道而驰。因此,僧侣被归类为廉价民族。命令一个女人出家实际上是为了降低她的地位。在名利与生命更为重要的古代观念中,命令出家显然比公开展示更为严肃。
第三射杀一名军人妻子“射充军妻”在现代,作为一名军人嫂子无疑是非常光荣的。为什么在古代它被认为是一种侮辱性的惩罚?这是因为隋唐以后,士兵的地位很低,士兵本身的一些来源是犯罪的男性囚犯。在行军和战争中,他们将犯罪女囚作为商品配给大兵,这不仅剥夺了她们的父母对婚姻的支配权,也剥夺了妇女的身份和尊严。
第四没为官妓官方妓女,也被称为营地妓女,也属于基地民族。但不要认为这是错误的。这与“妓女”有本质区别。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在公共场合进行正式接待。这就是所谓的“表演艺术而不是自我推销”。然而,这一刑罚结合了公开展示的尴尬、枪杀军嫂的卑微、官妓的肤色和衣着与普通女性不同,因此侮辱的性质非常明显。
在注重礼仪和纪律的封建社会,它出现在公众面前“侍官”他被鄙视。虽然这四种侮辱性的惩罚都是无痛无血的,也没有公众对脱衣惩罚的羞耻感,但对于女囚犯来说,心理上的震惊和她们的家人无法抬起头仍然比生命的损失更可怕。因此,古代妇女常常在受到侮辱后羞愧地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