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未来的钱,就等于提前享福了!”
在浏览网站信息时,小张被眼前的一则广告吸引了视线。金钱的刺激,诱使他输入了自己的个人信息,拿到了自己的“第一桶金”。
但因为没钱还债,不久后小张便成了“老赖”。本以为他会金盆洗手还上欠款,但他却以“撸网贷不用还”为名,带动全村人加入了网贷大军。
更让人意外的是,一段时间后,全国将近一半的网贷平台,居然都被小张给搞倒闭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欠债不还的小张,又需不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突然跑回村子里的大学生
“我学校有点事,先回家待两天。”
既非寒暑假,也不是法定节假日,福建的一个村子里,还是大学生的小张突然带着行李回了家。
面对一脸疑问的父母,小张支支吾吾地表示,自己的学校出了些问题,老师让学生先回家休息。
然而,只有小张自己知道,他这次突然回家,可跟学校一点关系都没有。
和大多数从农村里走出的学子一样,小张对大学校园有着极高的期待。好不容易从高考中脱颖而出的他,向往着外面的世界。
在小张看来,只要走出村子,去大城市里生活,就总有一天能够出人头地,带父母过上好日子。
可直到去大学报到的那一天,看着穿戴奢华的同学们,小张才意识到了自己的窘迫。
因为出身贫寒,小张并没有多余的钱来装扮自己。甚至,就连他的学费都是父母省吃俭用才攒下的。
眼看着同学吃香喝辣,自己却只能吃糠咽菜,小张心里难过极了。
为了能彻底融入集体,在大学刚开始的那段日子,小张做了各种尝试。然而见识和财力的天壤之别,还是让内心敏感的他感觉自己被“孤立”了。
一次机缘巧合下,小张无意间听同学谈到了“网贷”这个新鲜词。
对方表示,想要实现经济自由,就可以去网贷平台上“撸一波”,等钱周转过来再还上就可以了。
同学的话,让小张心里有了个大胆的想法。
在对方的引导下,小张用电脑登录了一个网贷平台。在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后,网贷平台爽快地给他打来一笔钱。
拿着这笔钱,小张购买了自己人生中第一双名牌球鞋,也尝到了被众人簇拥恭维的感觉。
有了这次经历,小张渐渐走上了歪路。他越来越频繁的寻找网贷平台,并用这些贷款,将自己打造为了一个“富二代”。
可当到了还款的最后期限时,小张却傻了眼。他发现,这些网贷平台规定的还款利率高达36%,已经超出了正常范围,属于“高利贷”。
以他目前的经济状况,即使不吃不喝,将学费全拿来还债,恐怕也是杯水车薪。
再加上网贷平台开始用短信、电话等方式来催债,小张的心理防线很快被打垮了。
无奈之下,小张这才回到了福建老家,想在这个交通不便的村子里躲躲风头。
“实在不行,还是向父母坦白吧。”
终于,在家待了快一个月的小张,决定向父母寻求帮助。
然而正是这个举动,不仅让他全数还清了贷款,还意外为他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被搞垮的网贷平台
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小张自然明白“欠钱不还”的后果。
可在他的父母看来,比起“欠钱不还”,能借到超出自己偿还能力的钱,比什么都重要。
因此,在听说小张欠下高额债务后,小张的父母并没有责怪小张,而是向他打听起了额度较高的网贷平台。
不仅如此,在尝到甜头后,小张的父母还将“撸网贷”的方法,传遍了整个村子。
一开始,面对如此疯狂的父母,小张还曾试图劝阻,让他们不要再带更多人来步自己的后尘。
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张的观念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他认为,既然高利贷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即使自己欠钱不还,网贷公司也不敢将事情搞大。
因此,在网贷公司再一次派人上门讨债时,小张不仅没有承诺立即还款,反而还向对方提出了一个交换条件:
“把我的还款日期推迟,我可以给你拉到更多的客源。”
小张向对方表示,自己所在的这个村子位置偏僻,又没有什么盈利途径,村民们大多和自己一样需要用钱。
如果他推荐村民们都来网贷,那么网贷公司将会收入大批客源,这远比向小张讨债要更划算。
面对这样一张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网贷公司的工作人员立即同意了小张的要求。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此时的小张,已经将他们当成了自己狩猎的对象。
在教会村里500多号人如何申请网贷后,小张便成为了村子里的“领导者”。
为了能骗取更多金钱,小张还想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先将高龄老人的身份证拿去“试水”,以此来判断哪家网贷公司更容易下款。
就这样,几次操作过后,小张和村民们赚得盆满钵满,被利益冲昏头脑的人们,开始在网贷这片海中大肆遨游。
而他们的“领航员”,就是小张。
通过查阅资料,小张发现,下款越快的网贷公司,所提出的贷款利率也就更高。这一类公司,也往往游走在法律边缘,并不属于正规企业。
因此,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小张便引导村民将“捞钱”重点放在了这些高利率网贷平台上。
而等到对方前来讨账时,小张也毫不畏惧,毕竟一整个村子团结起来的力量,足以吓跑任何一个网贷公司。
再加上对方也知道他们的放贷行为违法,根本不会采取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小张和村民们的“借款”,就这样变成了纯收入。
等到一段时间后小张“复盘”,准备寻找新的目标对象时,他才发现,全国几乎一半的网贷平台,好像都被自己给“搞垮了”。
因为借款支出太高,又迟迟等不到资金回笼,这些高利贷公司,竟然真的被小张给搞倒闭了。
面对此情此景,小张心里乐开了花。他认为,自己已经找到了一条与众不同的致富道路,并开始向更多人宣传网贷,想把自己的队伍再壮大一点。
可等到他的事迹逐渐传开后,一部分却对小张的行为产生了异议。他们表示,小张这是诈骗,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那么,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此案中,小张以“拉取新用户”为名,哄骗网贷公司延迟自己的还款日期,来实现自己非法盈利的目的,乍一看好像确实属于诈骗罪的法律范畴。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诈骗犯案条件中的“公私财物”,指的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合法所得。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利率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就属于高利贷。网贷公司36%的还款利率,显然在国家保护范围之外。
法律并不保障违法所得。因此,在网贷方本身就已违法的情况下,小张对其实行“诈骗”,并不会构成法律层面的犯罪。
但是,作为民间自发的借贷行为,网贷公司向小张及村民提供的贷款本金,仍处于可上诉追回的范围内。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高利贷借款利率不能违反国家规定,合同没有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
也就是说,虽然高利贷公司无法向小张索要全额借款,但仍可以索要本金。
在此案中,通过研究过往案例,小张认定高利贷公司知法犯法,不敢向法院提出诉讼,因而变本加厉,利用漏洞大肆圈钱。
他这样的行为虽不受刑法管控,但也并不代表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一直以来,我国民法都坚持“自主上诉”原则。
不同于由检察院提起的刑法公诉,在民法中,法院不会干涉公民的正常交易。
换句话来讲,只要高利贷公司愿意以此起诉小张及村民,要求他们偿还贷款本金,法律依旧会保障高利贷公司的利益。
只不过,作为违法者,在主动提起诉讼的那一刻,网贷公司就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从这一点来看,小张的“致富之路”纯属个人走运。一旦时机成熟,他也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不正规的网贷害人害己。在回顾这场案件之余,小张的经历也给我们提了个醒:学会控制贪欲,远离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