痂,是伤口或疮口血液、淋巴液等凝结成的东西,在伤口或疮口痊愈后,自行脱落。更确切地说,痂是皮肤损害内部或其表面的浆液、脓液或血液干燥后而形成的块状物,常含有红细胞、白细胞、脂类物质、细胞碎屑、细菌或真菌。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在古代,竟然还有人喜食此物,实在是令人难以理解。
在《南史·卷十五·列传第五·刘穆之传》一书中曾记载到,南朝的刘邕性喜食痂,觉得痂的味道和鲍鱼很像。一天,刘邕前去拜望正身患疮疾的朋友孟灵休,看到床上有很多脱落的痂,捡起来就往嘴里送。孟灵休看到后着实吓了一跳,要说实在的,孟灵休也是真的够朋友,在知道刘邕喜欢吃痂之后,他便将其身上还没有掉落下的痂全都硬给剥下来,让刘邕吃了个痛快,结果导致疮口又开始流血。后来刘邕命令手下南康郡的二百多名官吏,无论有没有罪,每个人都须轮番挨鞭,致伤以成痂,供其食用。
先不说这个痂到底吃下去是什么味道,光是在视觉上就足以给予一个正常人足够的心理冲击了,我们也无从得知刘邕的这个邪门的爱好到底是啥时候养成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食用痂对人体而言肯定是有害的,先不说痂本身含有多少的细菌病毒以及坏死细胞,在卫生层面上痂可以属于类似食物中的三无产品一般,吃下去就算不害病也得让人难受半天,但也正应证了那句古话:“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就偏偏有刘邕这样嗜痂成性的怪人,在历史的荒诞之书中留下了自己的身影。
到了现在,嗜痂之癖的含义渐渐地发生了改变,成为了怪癖的嗜好的代名词。然而,嗜痂之癖只不过是人类病态面的一个缩影,我们能了解到的边边角角而已,怪癖虽不等同与恶,但对于常人而言,他人所表现出的怪癖仍旧是避而远之的首要目标。现在的人没有了孟灵休那样的包容力,又怎么会容许像刘邕一样的人存在呢?所以说,嗜痂之癖实际上并没有什么问题,有问题的是浮躁的人心和社会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