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作为我国历史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相对高度集中的时代,其政治环境也相对紧张。明朝皇帝也多次对服饰制度进行了改革,并且为之构建了一个相对完善的等级制度。与唐朝袒胸紧身的短衫和瘦长裙相对比,明朝女性服饰形制上似乎更偏向于汉代女子的深衣,甚至不可露出鞋履,明朝汉服似乎有了“返祖”的现象。
为何明朝女性汉服走向比前朝更加严苛?这与明朝的政治观念、社会风气又有着怎样的关系?明朝社会对妇女又有多大的掌控欲?
大明风华后的可悲女性
1. 各期服饰对比
服饰在我国古代一直有着严格的规定,《后汉书》曾提到“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服饰在被人穿着的同时,也成为了身份阶级的象征。我国历朝历代《舆服志》通过对服饰制度的制定,使尊卑贵贱更加分明。长期以往,《舆服志》都是以男性为主,女性的服饰制度都是从属于男性。
秦汉以前女性服饰主要为“曲裾式深衣”,最常见的就是长衣大袖;到了汉代,女性衣襟缠绕层数增加,出现了上下连裁的袍,一般以宽袖为主,呈现典雅庄重的风姿;魏晋时期贵族阶层的女性裙长还需“曳地五尺”,长达一米多,限制了女性的步伐,整体呈端庄缓步之姿。
到了女性地位顶峰时期的唐朝,女性服饰有了鲜明的特点,“袒领”开始流行,唐朝女性在半掩半露之间展现着丰腴身姿;宋朝时期,瘦长的窄袖长褙风靡在各个阶层之间,呈现出一种柔弱美。
明朝时期服装样式则规定了领、襟、袖,襟分左右衽、对襟等,袖有宽窄、长、半袖等,而下裳则分为裙、裤、履。明代的礼服承汉制,大袖宽衫,随着身份阶级的不同,形制和花纹等都有不同。
《明史·舆服志》中就有规定百姓服饰“民间妇人礼服惟紫色紫絁,不用金绣”,士官贵族的妇人衣物颜色“随夫”。除去颜色的规定,在质料上也有严格规定“一品至五品,絁丝绫罗”。以及《明史》中记载如商贩、仆役、倡优等低贱的阶层“不许服用貂裘”。
明代命妇的礼服体制也是随男子公服体系而确立的,为了追求命妇的“凤冠霞帔”,平民阶层的女子也翘首以盼,希望能跻身于社会上层。最常见的传统观念便是“男低娶,女高嫁”,男方娶妻一定要找比自己条件更差的女性,而女性婚嫁则一定要“攀高枝”。
如果只讲历朝历代服饰形制不太直观,不如来细探一下唐朝与明朝两个时期的绘画作品。以《簪花仕女图》和《秋风纨扇图》为例,唐朝的《簪花仕女图》中贵妇的形象皆是奢靡艳丽,云鬓上簪的花朵也都各有不同,牡丹、海棠、荷花在一幅画中争奇斗艳,她们的妆容浓郁,身姿丰满,这与唐朝开放的社会风气有着必然的联系。而《秋风纨扇图》中的女子纤细清丽,古朴典致,长裙及地,妆容素雅,呈现萧瑟柔弱之姿,和《簪花仕女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唐代仕女图偏向华丽贵气,到了明代,社会对于女性的审美却转向了内敛宁静,这和女子的社会地位有着密不可分的地位。在这样两个女子地位悬殊的朝代,明朝的女子有多卑微呢?
2. 男性凝视下的柔弱女性
受儒家文化影响,女性柔美贯穿了几乎整个历史,而这样的审美几乎都是在男性凝视下产生的,对于女性美的定义就是需要“樱桃嘴”、“瓜子脸”等等,甚至在脚上都有要求,即使到现在女性的脚过大也会被嘲笑。近年出现的“A4腰”、“锁骨放硬币”、“反手摸肚脐”等让一些畸形审美又有了反扑之势,不过在一片批评声中沉寂。
明朝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时期,各个阶层都流行着“裹脚”,宫廷之中流行着“宫样鞋”,在鞋跟处装上四厘米左右的高底,高底中间镂空塞入香料。女性在穿上这种小鞋之后步伐只能拘谨放缓,行动十分艰难,但能使身形摇晃而婀娜多姿,且在步伐交错之间香气四溢。正因为行动的艰难,这种小鞋并不是为了走路而出现,艰难出行更多的是为了约束女性,让女性常年藏于闺阁之中。
三寸金莲也是始于明朝,“狸红软鞋三寸整”(《西楼乐府》)证明了缠足需要缠三寸,而“三寸弓”(《元宫词》)展现了女子缠足的需呈弓形。
即使到民国时期,裹脚依然存在,《雪花秘扇》曾描写了在封建社会下女性裹脚的场景,“最最穷困的女孩子不裹脚”,包括百合的妈妈给她准备的小脚鞋“只有三厘米半”,“脚形宛如一朵莲花蓓蕾”,以及裹脚的痛苦“脚趾与脚背生生折断”。这部小说完全展现了女性裹脚后只能依靠大脚拇指行走的痛苦,还有男性对于女性足部娇小狭长、柔软芳香的要求。
明代不允许女性抛头露面,三寸金莲更是极度扭曲了女性的身体和思想。在婚嫁之中,男方家庭也格外注重女性是否为小脚,女子为了能够嫁人也不得不遵从这一风俗裹上小脚。无法正常外出参与社会活动的女性只能在家中依附于男性,三寸金莲便是可以让女性遵守妇德,不败坏家风的有力约束。
旧时有称“天下美女出扬州”,这里的美并不是完全指女子容貌之美,而是“黄鱼脚”。古时扬州女子为了追求瘦削小脚,不惜断骨伤筋,只为他人一句赞誉。
小脚的盛行还离不开文人的推波助澜,宋元时期便出现了文人喜用妓子小鞋来传递酒杯,自鞋杯盛行以来,明清时期景德镇还烧制过青花小脚杯,更有诗文用“玉娇三寸悭”来描写小脚杯的“风流无限”(《念奴娇·咏银制鞋杯》)。
极度压抑的社会风气
1. 饿死事小与失节事大
明朝治国理念以理学为主,在革新天下的同时,对女子也有了更加严格的道德约束。明太祖曾亲自下令纂修《女戒》,成祖仁孝徐皇后亲撰《内训》。明朝的女性婚丧嫁娶制度也以贞节为主,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而“五十以后不改节”,做到这两种要求之后还会受旌表。
文人作品之中有常常出现贞女、节妇、烈女三种人物,女性在丈夫死后为丈夫守寡终生不嫁也成了家族的荣耀。在这样的政治认同和文人鼓吹下,明朝记录在册的为丈夫守节的女性人数大大增多。
《明史》中所记载的贞烈女性人数远远超过了其他朝代,《我国妇女生活史》提到《明史》记录在册的烈女人数高达308人,而《元史》和《宋史》中烈女人数分别为55人和187人。董家遵对《古今图书集成》中的节妇烈女作出统计,自周到元朝时期,这些节妇烈女各个时期的总数都是以两位数或三位数为主,而明朝时期这些人数却高达三万五千余人。
这些女性都有着极为相似的经历,她们有的以死殉节,有的独自抚育家中幼子,有的以身尽孝,但始终离不开两个主题,一是面临失节,不惜自尽保节,二是丈夫死后以身殉夫,不难看出这些女性都是以柔弱的姿态和极端的方式进行抗争。
《姜烈妇杨氏碑记》中记载了杨氏夫去世之后,杨氏妇趁着一众人哭泣之时,“入卧内自经”,在被人救活之后又“自经于棺侧”。女性社会地位就在这样的封建社会风气之下被打伤烙印,逐渐隐身于院墙之中。
2.女子无才便是德
《安得长者言》中提出“女子无才便是德”,其中的德便是“女德”。明末流行的这句俗语是社会主流观念的一种倒退。较之唐朝王室重视子女教育,公主皇妃多次参政,明朝更加注重的是女子的德行。
明代上层社会女性从小被要求要学习女红,熟读《女诫》与《女则》。《女诫》被视为古代女子教育的楷模,也是男尊女卑的祸首。其中主要讲述了在内要对丈夫恭顺,对舅母曲从以及对叔妹和顺。《女则》则是皇后对于自己的约束,时刻提醒自己如何做好皇后的一部评论集。
除此之外,徐皇后的《内训》,明刘氏所作的《女范捷录》,这些关于教育女子的女德书籍都在明朝广为流传。
在皇室内外的倡导之下,民间的女子也将女德置于首位,《闺范》中强调了妇女要“温柔卑顺”,还要“纯一坚贞”,要三从四德,四德在的时候,即使样貌再丑陋,也不会“累其贤”,而没有了四德,即使聪颖貌美,也“不能掩其恶”。这些女德书籍中都是以“三从四德”为指导思想,以“男尊女卑”为总领方钢,规划了女子一生的出路,将女子束缚在条条框框之间。
小结
无论是贞节、婚姻观念,还是缠足的盛行,都是在男性凝视下出现的产物。男性对女性的压抑,女性对于男性的迎合,让这些畸形不良风气不减反增,成为封建制度的病根。这些制度要求的不仅仅是女性服饰的严谨,更是对女性精神的限制。在整个社会的影响下,女性终究戴上女德的枷锁,为自己立上了贞节的葬碑,成为受迫害最深的群体。